黑龙江加强草原保护修复
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
记者:李明哲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4日
本报讯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形成了18项具体措施,全面加强草原保护管理,推进草原生态修复。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5%左右,草原生态状况稳步改善。到2035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6%左右,草原生态和生产功能稳步提升,草原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草原利用更加科学合理。到本世纪中叶,退化草原得到全面治理和修复,草原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
《实施意见》提出11项工作措施,从基础调查、监测评价入手,夯实草原工作基础。开展草原资源专项调查,建立草原资源专项调查数据库及草原管理档案,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构建天地空一体化草原监测网络。
针对黑龙江省草原资源现状、草原生态状况以及草原退化、草原利用不合理、种业发展滞后以及承包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实施意见》有的放矢,提出了具体措施。
同时,通过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完善制度机制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管理队伍建设4项保障措施,全面落实草原保护修复具体措施,保障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加强对草原保护修复工作的领导,《实施意见》还提出,把草原承包经营、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