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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进一步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成效

文章来源:黑龙江日报     发布日期:2023-04-12    点击:

我省进一步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成效

 

省生态环境厅部署第二季度生态环境工作

 

记者:吴玉玺  发布时间:2023412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会议,调度2023年第一季度生态环境工作情况,部署第二季度生态环境工作。2023年第一季度,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我省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79.5%,同比提高4.5个百分点,无劣类水体产生。松花江干流10个国控断面全部为类,水质保持优等级,安肇新河、肇兰新河、少陵河水质保持在达标水平。省生态环境厅每半月组织分析全省水质状况,印发加强冬春季水环境监管提示函,共排查环境问题183个,已完成整治140个。

我省优良天数比例为88.6%,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13天。春节期间全省未出现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为东北地区最优。省生态环境厅细化重污染天气应对防控制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黑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对监管工作方案》和《黑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办法》,共向地市发布预警通知5期,督办函15期。

我省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4项年度整改任务、回头看专项督查发现的101个问题和167件阶段性办结信访案件,开展转办信访案件整改情况回头看,深入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等6个城市抽查核实案件48个。对萝北县石墨园区曝光典型案例、元宝山自然保护区和老等山自然保护区撤销、绥滨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办理进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我省出台《2023年助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措施》,助力项目快速获批。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赴6个地市的9个县域、11个开发区、30家企业进行现场政策解读。开展全省重点项目开门红环评服务行动,一对一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对申报项目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全省1013个重点项目中,已完成环评手续项目637个,占比63%,已受理在批项目29个。

会议强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努力保持第一季度良好工作势头,全力以赴做好第二季度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成效。

2023年第二季度,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推进五水统筹治理,严防化冰期水质大幅下降,确保松花江干流水质保持稳定,推进何家沟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完成31条重点河流湖库的排污口精细化排查整治,对排污口数据进行动态管理。

在大气环境管理方面,加强哈尔滨市、绥化市大气污染治理,督导两市严格落实达标规划要求。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超低排放改造,持续开展净气、降噪工作。

在净土保卫战方面,持续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开展2021-2022年度农村环境整治效果现场核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管控,指导各地开展国控考核点位周边污染源排查。

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聚焦问题整改情况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推进情况,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实施重点盯办。对已完成整改任务,指导各督导验收单位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在服务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方面,积极开展赋权对接,持续开展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加大项目跟踪服务力度,统筹推进全省重点项目环评工作。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对接帮扶会,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应批尽批,能批快批。加大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力度,强化环评机构监管,坚决整治防范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