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院为绿色龙江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建立常态化司法协作、要案会商等机制
记者:李明哲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记者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黑龙江高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加强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行政主管部门、省内各高校的互动联动,为绿色龙江建设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细化生态大局司法需求,共担绿色龙江建设使命。组织召开“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问需座谈会”,邀请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7家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围绕司法保障龙江生态大局开展问需座谈,就证据认定标准不统一、案件线索信息不对称、特色资源保护链条不健全等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痛点堵点问题,不断丰富并强化对黑土耕地、林草、矿产等资源协同保护,构建龙江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优化跨省司法协作,共建生态司法保护屏障。与内蒙古高院联合会签《东北边疆两省(区)林草、湿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并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建立了常态化司法协作、要案会商等机制,推动司法保护从单一分散、临时随机,向系统整体、常态规范转变,凝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
深化院校合作交流,共谋龙江绿色司法发展。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签订《党建共建合作框架协议》,以支部共建“强引擎”引领法律与环境专业纵深融合发展。组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制定《黑龙江省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工作办法(试行)》,聘请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学者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司法改革、重大疑难案件审理等提供专业意见。创办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论坛,邀请高校学者座谈,共同推动环境司法理论与实践互促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