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启动
记者:吴玉玺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0日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雷霆行动”。据了解,此项行动将持续到12月31日,全方位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
本次行动共分为四个阶段专项执法检查,1月15日至2月29日为空气环境质量保障阶段,开展“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工作。3月1日至4月30日为秸秆禁烧督查巡查阶段,开展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5月1日至8月31日为重点执法任务攻坚阶段,开展水环境执法检查,省级工作组开展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9月1日至12月31日为问题整改和成效巩固阶段,各市(地)建立问题清单,责令涉事企业(单位)整改到位,顺次开展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工作。
开展行动期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结合此前我省开展“三大一严”专项行动涉及的涉水、涉气、涉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执法检查,与监测部门协同配合,充分运用第三方辅助执法和无人机、自动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技术,有针对性开展现场执法。针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结合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减免罚“四张清单”,实施分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