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同立法 共护绿色龙江
发布者:黑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9月11日
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明确赋予“区域协同立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区域协同立法”的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任务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绿色龙江建设,发挥区域协同立法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采取“小切口”立法,有效推动解决了跨区域治理难题。
精准区域协同立法 破解湿地保护难题
数十只苍鹭或水边觅食,或展翅起舞,一群白鹭掠过水面翱翔在湿地上空,一幅和美的生态画卷跃入眼帘。
“自2024年1月1日实施协同立法以来,周边百姓对嘟噜河湿地的保护意识更强了,没有出现非法捕猎现象。今年候鸟回归明显增多,目前已观测到20多万只候鸟在此栖息,东方白鹳的数量比往年明显增加。”嘟噜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疫源疫病监测站站长王海波介绍。
2023年11月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了《佳木斯市嘟噜河湿地保护条例》和《鹤岗市嘟噜河湿地保护条例》,这标志着两市协同治理嘟噜河湿地迈上法治轨道。
嘟噜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跨越鹤岗市萝北县和佳木斯市汤原县,是一个省级跨区域管理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蕴藏着丰富动植物资源,有丹顶鹤、白枕鹤、东方白鹳等野生动物204种,是东北亚鸟类迁徙停歇地、繁殖地和坐标区。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加强嘟噜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资源调查监测、保护和科学利用,对于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提出探索开展协同立法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指导鹤岗市、佳木斯市协同制定嘟噜河湿地保护条例,填补了我省协同立法空白。
“这次立法,是我省首次实施协同立法,也是我省设区的市共同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的一次生动实践。”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级巡视员温颖表示,为充分发挥协同立法靶向作用,在湿地自然状况、管理模式和立法意愿上具有同一性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鹤岗市、佳木斯市协同立法协调会,达成协同立法意向,指导两市完成条例报批等工作。
为形成协同立法工作合力,制定协同立法工作方案,建立领导专班、立法工作专班、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专班和跨区域立法协调联动机制,以高质量立法有效解决嘟噜河湿地保护难题,高效引领和保障区域协作、共同发展,为黑龙江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条例采取文本协同的形式,表述内容基本一致,不分章节,共设十八条,明确了鹤岗、佳木斯两市在湿地保护区域会商、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编制、动态监测、调查评价、联动执法、生态补水、信息共享等八方面建立协同联动机制,落实了相关部门责任,对破坏湿地环境资源的行为作出了严格禁止规定。
有效强化综合治理 推动区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游客互送,线路互通。”近年来,东北抗联红色线路、G331自驾线路等多条跨越东北三省一区的融合线路不断推出。
在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的牵引下,资源互补共享成为东北地区协同做大做强旅游产业的必答题。
2024年6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与此前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该项《决定》一道,于7月1日起在东北三省一区同步施行,为区域旅游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东北地区地理位置独特,旅游资源丰富。自去年底,黑龙江省冰雪旅游‘火爆出圈’,为黑龙江乃至东北全面振兴注入了生机活力。旅游协同立法是规范和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双近介绍,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快速发展,冰雪旅游、绿色旅游、边境旅游等具有东北特色的旅游品牌不断提升拓展,成为我国重要特色旅游目的地。但因三省一区旅游业发展存在跨区域合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旅游业高质量协调发展。东北三省一区旅游协同立法,从过去的“松散联合”向实质性的“机制协同”迈进了一大步,实现了“共建共享”的利益平衡机制,有效解决三省一区文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决定》的出台,对提高部分旅游城市的知名度和辨识度,避免同质竞争和“内卷”导致的零和博弈,有效撬动三省一区的旅游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10月,东北三省一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座谈会,共同签订协同立法框架协议。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与三省一区人大相关部门和文旅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立法工作专班,协同开展《决定》起草工作,就是要通过区域协同立法,推动区域旅游业的整体提升。
为高质量完成区域协同立法工作,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民侨外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省政府11个部门组成立法专班,对吉林省人大起草的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
我省地处我国最北最东,北、东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边境口岸和城市众多,是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对俄经贸合作最前沿、东北亚区域合作中心枢纽。《决定》突出我省边境线长、边境口岸多、边境风光独特等特色优势,将“突出黑土地、大粮仓、大森林、大草原的独特魅力”“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发展边境旅游和跨境旅游,共同打造G331边境自驾游品牌”等具有黑龙江省特色的内容写入《决定》。
我省具有四季分明的气候优势和全国生态示范省的优良基础条件,以及大森林、大界江、大湿地、大湖泊、大草原等独特自然资源优势,以“避暑胜地,清凉龙江”夏季旅游品牌引领黑龙江高品质避暑旅游产品的开发和供给。《决定》突出我省大力推进“避暑+”旅游业态发展需求,提出“大力发展避暑旅游,共同打造‘旅居东北’避暑旅游品牌”。
把发展冰雪经济作为新增长点,推动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冰雪旅游全产业链发展。《决定》突出我省冰雪旅游资源禀赋高、产业基础好、市场影响大的优势,提出“充分发挥冰雪旅游资源得天独厚优势,加强冰雪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冰雪旅游,引领国内冰雪市场、冰雪产业和冰雪文化,共同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冰雪旅游品牌”。
据介绍,《决定》是东北三省一区人大常委会合作框架协议的首个协同立法项目,明确了分别经三省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一次审议通过,体现了倡导性内容、地域性特点,使文本内容保持一致。
《决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为东北三省一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支持东北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共建稳定有序的区域旅游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决定》有利于推动东北三省一区建立健全合作机制,促进旅游资源优势互补,提升整体竞争力,做大做强东北地区旅游产业,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东北地区旅游整体品牌,为今后三省一区人大工作加强协同立法积累了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