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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法院生态司法护佑碧水长流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21-11-07    点击:

三明法院生态司法护佑碧水长流

记者:王莹 文/图 通讯员:魏正雄 发布时间:2021117

图① 尤溪法院生态环境巡回法庭来到凤山村,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图② 泰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法官(左一、右一)向游客发放普法宣传单。

 

  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是福建省三明市唯一一家省级化工园区,集合了多家重点化工企业,其所在的渔塘溪水域属于沙溪河支流,位于闽江的上游河段。因此,渔塘溪水域的水质是否安全,将直接影响沙溪河及闽江流域居民的用水安全。

  今年64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三元区人民法院共同在黄砂产业园设立的沙溪河生态司法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启用。警示教育基地集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政策法规宣传、生态司法修复功能为一体,将有利于增强沙溪河流域沿岸周边化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三元法院副院长魏治文介绍。

  水上丹霞百里大金湖、闽江正源溪水潺潺……三明市“拥江抱湖”、山水辉映。“三明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机制,用最严密的法治守卫生态环境、护佑碧水长流,在奋力谱写三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中展现法院担当作为。”三明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文光表示。

 

  

高悬刑事利剑 对污染零容忍

 

  三明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是黄砂产业园内一家专门从事硫酸锌生产的化工企业。该公司明知自己无铟生产资质且未经环评审批,仍组织对公司的一套铟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并非法进行铟的生产。

  在生产过程中,该公司还将铟萃余液通过某公司的废水沉淀池直排至渔塘溪,造成渔塘溪水体严重污染。

  最终,三明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因犯污染环境罪,被三明中院判处罚金30万元,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也被判处相应刑罚。案件审理中,法院还启动了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使遭受损失的国家财产及时获得赔偿,该案也被评为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旗帜鲜明向环境污染宣战,这是我们的庄严承诺。”三明中院生态审判庭副庭长林广伦掷地有声地说,“我们依法运用刑罚手段,对危害公众生命健康的环境污染企业和个人给予有力惩处,最大程度保护了公共权益。”

  2017年以来,三明法院共审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2300件,其中判处刑罚1226人。

  一江清水,两岸葱绿。如今,傍晚时分陪着家人沿着渔塘溪散步,已经成为很多附近居民的生活日常。

创新工作方式 提高审判质效

 

  20186月,三明市泰宁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中,根据被告人黄某某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对其适用缓刑,并依法对被告人黄某某发出护河令,要求其对黄厝溪河道进行管护,并要加强河道巡查,对发现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河长办反馈、检举、揭发。

  据悉,这是福建省首份护河令,亦是三明法院创新生态司法保护的又一有力举措。

  “护河令既实现刑法的惩罚功能,又使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尽快修复,还使被告人得到从宽处理早日回归社会,一举三得。”泰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伊泽栋介绍。

  近年来,三明两级法院积极探索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修复受损生态,并将修复手段从原态修复向代偿修复、异地修复等多种形式拓展,大力推进生态修复性司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2017年以来,三明全市法院共发出生态环境修复失信令”“护河令166份,放养鱼苗5.68万余尾,管护河段150余公里。

  在创新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机制的同时,三明法院还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科技成果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去年4月,全国首个流域司法数助治理云平台——水执法与云司法数助治理中心在三明成立。中心以数据协同平台+云上法官在线平台为依托,综合运用河长制指挥管理、河道视频监控与司法数据等系统,为全市流域治理构建起及时、高效、全程、严格的司法保护管理机制。

  三明市水利局局长章新华表示,中心创新性地将生态司法大数据引入河长制指挥管理系统,为全市河湖治理提供科学的预警分析、决策依据和高效的司法服务,将有效提升全市河湖治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强化部门协作 形成保护合力

 

  “生态环境保护是系统工程,人民法院不能单打独斗,生态审判更不能闭门造车。我们要扩大交流合作,发挥执法机构协调联动机制。”三明中院生态审判庭庭长郭婕说。

  为进一步提升闽江、敖江保护合力,去年10月底,福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等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五地法院、河长办召开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闽江、敖江流域联席会。五地法院、河长办共同签署了司法协同保护合作协议,加强跨行政区域各单位之间的联动配合。

  三明法院还不断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通过完善联席互动制度,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联动参与流域综合治理、法治宣传、重大案件督办等措施,探索建立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

  目前,三明全市两级法院均挂牌设立“法院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三明中院与市河长办联合发布了《关于生态司法助力河长制湖长制的十条意见》,从十个方面力求持续深化法院与河长办及相关成员单位协调配合,不断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有力推动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今年7月,三明中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河长制办公室、林长办公室共同在三明中院设立了三明市生态执法与司法保护智慧治理中心。中心将通过智能化信息共享技术打通生态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衔接渠道,以共治,实现对山水林田湖草和大气保护的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的协同推进保护治理。郭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