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草原保护修复进入大生态建设方阵
记者:王辰 张丽媛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8日
五台山高山草甸 朱艳春摄
近日,山西省出台《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通过结合山西省实际,《意见》着眼构建林草融合发展大生态体系,从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发展利用等方面,为山西省开展草原保护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
“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山西省草原保护修复真正进入了大生态建设的方阵,同时,也成为山西省加强草原保护修复治理第一个政策性、方向性的指导意见,这在山西草原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山西省林草局局长袁同锁对《中国绿色时报》记者说。
为修复定目标
把握内在规律“护绿”
山西省是全国13个草原资源重点省份之一。调查数据显示,山西曾有天然草原6828万亩,占国土面积的29%,与森林共同构成全省生态安全屏障的主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山西省草原保护修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山西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山西省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导则》,逐步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构建了政策法规保障体系、科技服务支撑体系、生态监测评价体系、生态修复标准体系、生物灾害防控体系。据山西省草地资源清查结果显示, 2020年底,山西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73.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9个百分点。
但是,目前山西省草原生态系统整体仍较脆弱,草原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有70%的草原处于不同程度的退化状态,草原保护修复任务仍十分艰巨。“我们急需将草地保护修复融入‘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系统修复治理工程体系,实现从平面修复转为立体修复,从局部修复转为整体修复,从单一修复转为系统修复。” 山西省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俊志说。
为此,《意见》要求要高质量推进山西省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山西省林草局二级巡视员李振龙说,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是个新课题,也是一个紧迫的课题,保护修复治理刻不容缓。山西将启动实施一批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重点抓好全省颇具特色的亚高山草甸的保护修复,加快推进黄土高原区退化草地的改良,组织实施退化草地人工种草等项目的落地,通过自然恢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统筹等修复治理手段,不断提升草原的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确保草原生态环境逐年向好,草原的多重功能持续稳定提升,在国土绿化中彰显草原力量。
《意见》还明确提出:“到2025年,山西省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3.5%以上;到2035年,山西省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5%左右,草原生态服务功能和生产力显著提升,彰显草原在美丽山西建设中的作用;到本世纪中叶,退化草原得到全面治理和修复,草畜基本平衡,草原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是山西省今后一个时期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要达到的阶段性目标。
为保护强举措
加大多方联动“管绿”
山西省草原资源主要分布在太行、吕梁山区和中部盆地的边缘地带,多与景观相伴,具有立体性、破碎性、分散性、镶嵌性等特点。
山西省林草局草原管理处处长毕建平对记者说:“由于山西省草原地形复杂,地势起伏较大,以及气候、土壤、水文等自然条件的特殊作用,全省草地植被分布才出现了明显的地带性差异和垂直带差异,这也恰恰说明了草原对山西省生态系统的重要。同时也彰显了山西草原之美美在自然风光、美在物种丰富、美在趣闻轶事、美在林草融合的生态意境。”
为此,《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以地面网格化监测与航空航天遥感监测相结合的天空地立体监测平台。要科学布设监测站点,完善现有监测调查技术,做到精准监测,有效预警,确保防控到位。
多方协作才能形成强大的保护合力。
为此,山西省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把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市、县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林长制体系;科学划定禁牧区,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则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同时,山西还将逐步建立地方财政对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投入保障机制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大草原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非法挤占草原生态空间、乱开滥垦草原、非法采挖捕杀野生动植物等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
“山西不仅要提升草原科技支撑服务水平,努力在退化草原修复治理、草原生态质量精准提升、乡村种草绿化示范、草原碳汇等方面取得创新性突破,还要不断加强对野生草品种驯化、草种区域试验等关键技术推广,推动草原保护修复科技成果的转化落地。两年间,山西通过集中培训、分市轮训等方法,省市两级组织了3000多人次参加业务培训。”山西省林草工程总站站长赵水清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集中培育一批优秀的草原研究人才,加大草原保护的科技服务支撑动力。”
为发展设任务
科学统筹规划“用绿”
草原具有防风固沙、涵养水源、改良土壤、丰富物种的多重生态服务功能,是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之一,担负着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的重要使命。
近年来,山西省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林草融合发展,利用中央财政林草植被恢复补助资金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升保护修复水平,取得明显成效,草原生态持续恶化的状况得到初步遏制。
草原也同时具备经济社会效益,也是山西省广大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资料和致富奔小康的重要依托。
为此,《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草原产业绿色发展。在遵循政策允许范围内,科学规划,通过打造一批具有山西特色的草原生态旅游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发展草原生态旅游和康养产业;通过建设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草原生态休闲旅游胜地;通过转变传统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大力发展现代草产业、草产品。《意见》还对稳妥推进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创新国有草原所有者权益实现形式、探索适合山西省国有草场建设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提出了相关要求。
“《意见》是维护草原生态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山西省草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下一步要以此为契机,着力抓好《意见》的学习贯彻,下大力保护好、修复好和利用好山西颇具特色的草原资源,全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草原、珍视草原、保护草原的浓厚氛围,切实把依法保护草原的理念深入人心,把爱护草原的行动落到实处,筑牢表里山河的绿色基底,为山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山西省林草局局长袁同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