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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初步建成

文章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发布日期:2022-01-21    点击:

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初步建成

记者:李卓谦 发布时间:20220121

以更高层次的立法保障碳市场制度有效实施

 

  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

 

  我国的碳市场建设是从地方试点起步的。201110月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7省市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地方试点工作。2013年起,七地试点碳市场陆续开始上线交易,有效促进了试点省市企业温室气体减排,也为全国碳市场建设锻炼了人才,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2017年末,《全国碳市场建设方案》印发实施,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据生态环境部介绍,全国碳市场在充分借鉴试点碳市场经验基础上,明确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

 

  202111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标志着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进入新的阶段。2021716日,全国碳市场启动上线交易,目前,第一个履约周期已经顺利结束,周期内履约完成率为99.5%。截至20211231日,全国碳市场共运行114个交易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

 

  据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全国碳市场启动上线交易以来,整体运行平稳,企业减排意识不断提升,市场活跃度稳步提高。总体来看,全国碳市场作为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政策工具的作用得以初步显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完成情况来看,效果是可以肯定的。他认为,随着今后行业覆盖面的扩大、交易品种的增多,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高排放行业都进入后,碳市场将会越来越火爆。

 

 

 

建立全国碳市场,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全国碳市场的意义不言而喻。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建设全国碳市场可以推动碳市场管控的高排放行业实现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的绿色低碳化,促进高排放行业率先达峰。可以为碳减排释放价格信号,并提供经济激励机制,将资金引导至减排潜力大的行业企业,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推动前沿技术创新突破和高排放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的转型。可以通过构建全国碳市场抵消机制,促进增加林业碳汇,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和生态保护补偿,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和消费方式。还可以依托全国碳市场,为行业、区域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投融资渠道。

 

  “国内外实践表明,碳市场是以较低成本实现特定减排目标的政策工具,与传统行政管理手段相比,既能够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又能够为碳减排提供相应的经济激励机制,降低全社会的减排成本,并且带动绿色技术创新和产业投资,为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碳减排的关系提供了有效工具。”赵英民说。

 

  为更好地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生态环境部构建了支撑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等管理制度,以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等技术规范。稳妥制定配额分配实施方案,明确发电行业作为首个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市场启动初期,只在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之间开展配额现货交易,并衔接我国正在实行的碳排放强度管理制度,采取基准法对全国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分配核发首批配额。

 

  在数据质量管理方面,严格落实碳排放核算、核查、报告制度,在企业报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核查的基础上,组织专门的督导帮扶,监督指导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核查力度,组织开展核查抽查,通过对地方督促检查和对企业现场抽查,进一步加强数据管理,提升数据质量。

 

  利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生态环境部建设了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管理系统,指导推动湖北省、上海市完成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建设任务,并且通过系统的测试和验收。对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企业、第三方机构等持续开展全国碳市场系统培训,培养温室气体核查、核算、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在发电行业碳市场运行良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的行业范围,通过碳市场等重要政策工具和手段,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常纪文认为,碳排放权交易既要发挥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又要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

 

  “市场的作用是鼓励企业和社会公众减碳,然后卖出自己的指标,有利于激发减碳的积极性,也有利于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常纪文认为,让价格市场化,让市场要素流动到生态环保成效最好、经济效益最好的领域,有利于倒逼整个绿色循环基础体系和市场体系的形成,同时加强调控和监管,也可以防止过度投机,防止走偏。

 

 

 

全国碳市场要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完善政策机制。赵英民表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具有操作环节多、规范性要求强、专业要求高的特点,因此必须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常纪文认为,为了保障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要保证市场规范化,制定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标准。

 

  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经制定发布了一系列碳市场相关制度,初步构建了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

 

  20201225日,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21日起施行。对碳市场交易主体的条件、交易产品、交易方式、各参与方权利和义务等作出了规定。此外还印发了《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启动了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

 

  为了规范市场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2021年生态环境部又陆续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核查指南以及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规则等一系列文件。其中,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三个管理规则,针对登记、交易、结算活动各环节明确了监管主体和责任,细化了监管内容,实现了整个碳市场流程各个环节的全覆盖,形成闭环,从而有效防止虚假登记和交易,保护各方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整个市场秩序和公平。

 

  常纪文认为,碳交易相关法律和标准仅有少数部门规章,目前来看还远远不够。他建议,应研究制定碳中和专项法律,将碳排放权交易基本制度固定下来,并明确碳排放的强度标准和总量标准,并将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还应通过系统的行政法规,规范交易的场所、方法、程序、监管体制、违法责任等内容,并制定相关标准。

 

  赵英民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对市场各参与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加强对市场参与主体以及生态环境系统的碳市场相关能力建设,推动各个单位相关方懂制度、守制度、用制度。因碳市场监管涉及多项法律法规,监管职能也涉及国务院很多部门,生态环境部将协调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对碳市场运行各个环节的联合监管。在立法保障方面,将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出台,以更高层次的立法保障碳市场各项制度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