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2日
4月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听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水质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16项生态环境标准(以下简称《16项标准》)。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从根本上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生态环境部会同北京、河北等8省(区、市),强化统筹协调,树牢系统思维,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充分发扬生态环保铁军精神,组织区域联防联控,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疫情防控和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同时,顺利完成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北京2022年冬奥会赛事期间,北京、张家口空气质量每日优良,冬残奥会期间,赛区空气质量总体优良,PM2.5浓度同比下降50%以上,达历史同期最优。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是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一次重大实战演练,要深入总结经验,建立常态化调度会商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要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强化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要探索“互联网+”环境监管模式,研究非现场监督与现场执法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要持续加强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数据共享,提升综合分析能力。要强化科技攻关,完善污染源排放清单,实现动态更新,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安全是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制定《应急预案》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法、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的重要内容,将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污染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基本依据。生态环境部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着力推动《应急预案》落实落地,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响应,有效处置。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响应、协调、信息管理发布等机制。要加强国家、海区、沿海地方海洋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设施维护和应急技术研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会议指出,典型案例是生态环境执法实践中鲜活的法治教材。制定《管理规定》,推动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制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的具体行动。要做好典型案例的收集、编写、发布和应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示范引导作用。要将典型案例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素材,推动企业从中汲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要将典型案例制度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有力抓手,有效指导执法实践。
会议强调,监测标准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基础。制定出台《16项标准》对于支撑相关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和风险管控标准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的管理与实施,不断健全标准体系,提高标准质量,维护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的统一性、协调性。要做好标准发布后的培训宣传工作,强化标准执行的指导与监管,充分有效发挥监测标准的重要支撑作用。
会议还就近期生态环境领域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库热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叶民、邱启文,总工程师张波,核安全总工程师田为勇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华北局、环科院、监测总站、规划院、卫星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