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利剑推进治污攻坚
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赴四川检查
记者:郭薇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8日
四川地处 “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点,也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涵养地。近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带队的全国人大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到四川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四川省实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汇报,与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专家、基层执法人员代表座谈,并先后赴成都市、德阳市、南充市进行实地检查。
将12.7万余家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执法检查组了解到,四川省委、省政府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双主任的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设立污染防治、碳达峰、碳中和等5个专项工作委员会,加强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省总河长和总林长等,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川省委、省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十四五”规划重要内容,印发“十三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美丽四川建设战略规划纲要,系统谋划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刚性底线,严格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将9项生态环境领域约束性指标纳入政务绩效考评体系,压实监管责任。
同时,依法推动企业主动承担全面履行保护环境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将12.7万余家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核发排污许可证18465张,其中重点管理4397张,对重点企业要求设立环保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专人,按规定及时全面公开环境信息。严厉打击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制度,严把项目环评关,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环评审批责任追究。
建立环境污染案件联席会议制度, 推动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动机制
四川省在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中加强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执法衔接配合,建立环境污染案件联席会议制度, 推动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动机制,有力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成都市益正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吕顺体等十六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判令对居间介绍、非法委托、非法处置等犯罪链条各环节参与人员均依法严惩,形成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有效震慑,被评为2020年长江经济带环资审判十大典型案例。陈德龙诉成都市成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推动设立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负责集中管辖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范围内环境资源案件。签订了覆盖嘉陵江、岷江、沱江、黄河上游、赤水河流域、成渝双城经济圈等跨流域跨区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协议61份,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覆盖全省的跨域环境司法协作体系。
创新打造沱江流域司法协作“纽扣法庭”品牌,与重庆法院共同建设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为沱江流域、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穿好绿色司法“保护服”,打造以“维护高原公平,坚守云端正义”为核心的“四圈四同”环资审判品牌,合力保护黄河、长江上游水环境安全。
通过持续努力,2021年,四川省PM2.5平均浓度为31.8 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率为89.5%。203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96.1%。83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全部达到目标要求。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9%,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森林覆盖率40.23%,草原综合植被盖度85.9%。
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不足
执法检查组对四川省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但同时也指出,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贯彻《环境保护法》还不深入、不系统,法律适用把握还不精准, 思想认识还需深化,对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特别是对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效性认识不足,没有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去谋划、去细化到各项工作中。
一是当前水质达标工作还存在差距。全省重要河流干流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但部分小流域整治工作相对滞后,水环境质量改善还有差距。二是大气污染治理存在薄弱环节。2021年全省还有8个市未达标,3个市PM2.5平均浓度超过40微克/立方米;全省15个重点城市中,有11个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下降。三是部分地方土壤污染底数不清,落实风险管控要求还有差距。全省22个国家、省级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共排查出涉重企业1100多家,重金属防控任务较重。
对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违法行为的打击质效还需加强。环境类犯罪立案数总体偏低,办理大要案件偏少,与当前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严峻形势不相符、不匹配,打击领域还不宽,对非传统的环境领域犯罪如生物安全、电离辐射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还有较大差距。
全国人大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要求四川省委、省政府和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突出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刚性底线要求,切实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基础,建立更加完备的责任体系,不断强化执法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