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立“十四五”水利规划体系:细化生态流量达标率等指标
记者:张添福 刘维彬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9日
图为青海黄河流域。(资料图) 李玉峰 摄
西宁9月9日电 青海省水利厅9日发布消息,目前,青海省已相继印发实施10项重点规划,标志着青海省层级配套、衔接有序、系统完备的“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体系全面建立。
青海省位于青藏高原,南部是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东北部是中国内陆最大咸水湖青海湖,北部祁连山是重要水源涵养区,素有“中华水塔”美誉。
青海省水利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日前,青海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至此,青海省已相继印发实施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十四五”水安全保障、湟水流域水网、山洪灾害防治、农村牧区供水保障、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土保持、水文事业发展等10项重点规划。
据中新网记者了解,青海省政府审议印发的《青海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以水资源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障生态、供水、防洪安全为重点,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为抓手,明确到2025年,全省水利行业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00多平方公里,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新增供水能力4亿立方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
同时,《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规划》《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青海省湟水流域水网规划》三项规划,为助力青海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绘就了水生态文明建设蓝图。
上述三项规划明确,到2025年,青海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多年平均径流量基本保持稳定,江河水质保持优良,区域出省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Ⅰ-Ⅱ类,民生水利基础设施逐步健全,水利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高。
此外,青海省水利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总体规划与综合规划体系之下,青海省水利厅相应印发的《青海省山洪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青海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青海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等一系列专项规划,明确细化了“十四五”期间全省山洪灾害防治、饮水安全、灌区发展、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土保持、水文能力提升等水利事业发展的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
上述系列专项规划明确,到2025年,山洪灾害“四预”措施将全面强化,力争治理重点山洪沟40条;全省农村牧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88%、85%,水质达标率进一步提升;实施12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全省中型灌区用水总量控制在8.81亿立方米;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趋于完善,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42.5亿立方米;水土保持率达到78.2%,水土流失面积、强度达到双降;水文现代化进程加快推进,全面提高水文支持和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