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清水分局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执法与指导、监管与服务、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
作者:廖妍 张燕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6日
今年以来,甘肃省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以下简称清水分局)坚持把护航高质量发展作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要求,准确把握柔性执法尺度,深化服务帮扶意识,将“执法与指导”“监管与服务”“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在法治框架下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帮助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经营压力,将优化营商环境落地落细落实到位。
强化正面激励
积极推进正面清单制度
清水分局严格按照甘肃省、天水市关于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要求,将管理办法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有力抓手,结合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对2021年上报拟纳入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管理企业的环境守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
对不符合条件的1家企业及时移出,对清单外长期守法经营、符合条件的两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实施差异化管理。目前,清水县正面清单内企业达到3家。
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通过免除现场检查、加强科技手段实行非现场监管,重点加强服务指导,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运转,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
同时,清水分局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制定《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了7方面的执法检查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及重点任务,推进清水县生态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制度,坚持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的执法原则,通过采取电话、微信和QQ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对重点污染源提高抽查比例;对一般污染源减少检查频次;对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多次举报的污染源在抽查频次上适当提高。
同时,将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水源地环境问题和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VOCs和ODS专项检查、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和污染源在线数据造假专项行动、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固定污染源“按证排污”等专项执法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机结合,做到只进一次门、综合查一次、一次查多事,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执法效能。
提升执法温度
大力推行包容审慎执法
清水分局严格执行《天水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制度》等5项工作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分类处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未发现问题的,现场指导帮助企业明确环境管理要点。
对存在即知即改问题的,现场下发《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告知书》并督促其立行立改;对存在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且未造成违法后果的,依法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立即调查取证、固定证据,依法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对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的问题,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及时移交其他部门。
同时,在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规范使用天水市生态环境系统柔性执法制式文书,采取行政提醒、建议、劝告、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合规生产经营,最大限度减小行政处罚给企业在信用、融资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
今年以来,清水分局累计对7家企业实施了柔性执法,其中行政告诫3家、行政指导4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协调上级部门及邀请行业专家开展现场问诊把脉,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开展整治,为26家企业协调解决问题36个,既有效解决了“重罚轻管”“以罚代管”等问题,又助力解决了企业实际问题。
强化服务保障
推进环境执法提质增效
为了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清水分局按照“提前介入、优先安排、专人负责、限时办结、跟踪服务”的工作原则,加强对项目前期选址、规划布局、规模工艺等方面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主动对接红堡镇循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支持服务需求,组建万寿菊农业全产业链等重点项目服务专班,积极上门送服务、解难题、促建设。
为了完善企业帮扶指导,清水分局围绕事前、事中、事后3个环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管和服务关口前移,帮助企业梳理行业违法风险点,明确监管执法要求,督促企业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引导和推动排污企业自觉守法,累计指导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35件、小微企业排污登记141家,有力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执法中,坚持教育指导为先;查处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把服务帮扶企业贯穿执法始终,积极为企业提供环保“体检”和问题整改思路。
同时,大力开展“送法入企”宣讲活动,举办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培训班,累计参会企事业单位50余家(次),通过组织学习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教育引导其主动学法、积极知法、自觉守法,不断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