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
制度创新让绿色成为自贸区最亮眼“底色”
记者:张维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8日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统筹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的最高水平开放平台,承担着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的历史使命,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肩负着重要责任。我国的自贸区需要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早日让绿色成为自贸区发展的最亮眼“底色”。
生态兴则文明兴。承担着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历史使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当有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的绿色动力。
近日,生态环境部专门就自贸区的综合规划与政策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以期这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成果,能够供有关部门、地方在工作中借鉴。
这也再次证明了,生态环境是自贸区的竞争力和发展基础,我国的自贸区需要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早日让绿色成为自贸区发展的最亮眼“底色”。
第三方监理成监管有力抓手
生态环境部门“人手不足”“大事小事亲力亲为”怎么办?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来解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控点位多、数据量大,监控效果怎么保证?第三方监理来帮忙。
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这批典型案例中,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探索开展的“第三方辅助执法”机制,颇具代表性。在这一机制下,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监理单位,辅助进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
据了解,第三方监理通过“大数据识别+人工判别”的方式,对自动监控数据发布平台进行实时巡查、问题筛查、专业指导和初步判断,在发现污染源异常排放数据之后,按照问题性质和发生频率进行分类管理。在具体做法上,发现企业异常排污时,首先通知企业自查异常原因,监理人员初步分析,再针对性作出简化处理或重点核查的决定。现场检查与数据平台巡查的联动,有效减少了执法现场检查的频次。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还依托第三方监理,将区域内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划分为“绿色简化监管”“黄色一般监管”“红色重点监管”,推动自动监控差异化分级管理。
如今,第三方监理已经成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监管工作的有力抓手。2021年,在第三方监理的辅助下,苏州片区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中发现异常数据并异常问询近两千次。经过远程沟通和人工判别后,仅对其中约10%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了企业不规范行为290个,提供8条涉及违法行为线索,其中被环境执法立案处罚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违法案例1起,立案处罚废水超标违法案件1起,另有1起违法行为正在查处过程中。据统计,平均进行两次现场检查就能发现一个问题,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
对于所发现问题,第三方监理进行了整改跟踪,对企业提供整改技术指导。这让企业既有了自我监管的责任压力,又在技术指导的支持下有了自我管理的动力。
差异化管理的成果也逐渐显现。在2021年共计496厂次的现场检查中,针对红色管理等级企业(存在较大风险)检查108厂次,发现问题94个;针对黄色管理等级企业(存在一般风险)检查116厂次,发现问题93个;针对绿色管理等级企业(存在低风险)检查225厂次,发现问题103个。
加强自贸区环境管理是方向
在自贸区,这样的创新比比皆是。
中国(北京)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海淀组团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非现场检查效能,探索了行之有效的差异化监管、精细化服务新模式,取得“降低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监督执法效能”与“降低企业制度成本、提高精细管理水平”的双赢效果。
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在全国范围内首创环评、水保、排污许可“两评一证”合一新制度:环评文件和水保方案,可选择同一家编制单位编制成一本报告;建设单位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一次性提交;综合审批时限由原来的分开办理多于3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这一新制度的实施,进一步降低建设单位审批成本、节约审批时间,尤其是为急、重、大、难项目提供了高效的解决方案,从而推进临港新片区项目快速落地,体现新片区速度,充分发挥临港新片区集中行使行政事权的系统集成改革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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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自贸区是我国统筹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的最高水平开放平台,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肩负着重要责任。
“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是自贸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和必要条件。只有实现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才能真正实现高质量的发展。”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陆军说。
加强自贸区生态环境管理也是国际普遍共识。“目前自贸区、自贸园区以及特殊经济区都呈现出加强环境管理、推动环境与贸易相互支持的趋势。”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张彬介绍,国际上大部分自贸区均设置有生态环境要求。据统计,85%已签署并生效的自贸区设置有环境条款,其中30个自贸协定还设置了独立的环境章节。
打造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先行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贸区在生态环境领域不断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形成了一批创新成果。
例如,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环境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江省自贸试验区开展新区规划环评,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规划中。
在关注点上,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董战峰总结发现有以下几个方面:自贸区重视从加快绿色发展转型根源上解决环境问题,如发挥“三线一单”对区域发展的指导作用,严格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管理;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如加强大气污染源头减排,减少使用水性涂料、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开展燃煤污染治理,精准抑制扬尘污染;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主要集中在“放管服”,如深化环评审批简政放权,简化和豁免环评手续,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推出区域规划环评和差别化清单分类管理的环评审批模式;不断深入探索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如加强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实施环境污染治理专业化、社会化第三方托管服务。
“这些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自贸区在区域布局、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方面还面临多重挑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国际合作还有更广阔空间。”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
也正是在此背景下,为加强自贸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将自贸区打造为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示范样板,2021年6月,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能源局、林草局八部门共同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为推动自贸区生态环境制度创新,《指导意见》明确了三个重点任务:一是推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改革创新;二是推动完善异地开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三是推动建立全领域、全要素智慧环保和决策支撑平台,支持开展绿色技术创新转移转化示范。
《指导意见》印发以来的一年多时间里,成效显而易见。对于未来的发展,董战峰建议,自贸区要打造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先行区。继续深化环评审批改革,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赋权,下放自贸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对于行业集中的区域,考虑使用区域环评替代项目环评。鼓励根据需要建设自贸区生态环保管理机构。
陆军建议加强跟踪评估,“自贸区建设目的之一就是进行更大开放力度的‘压力测试’,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