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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创新“六项机制”提升企业自觉守法意识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日期:2023-02-08    点击:

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告知,非故意首违轻罚免罚,以案释法强化普法

云南创新“六项机制”提升企业自觉守法意识

2022年累计对全省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监管2291家(次),帮扶923家(次)

记者;蒋朝晖 刘静波 发布时间:20230208

2022年,对全省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2291家(次),帮扶923家(次),减免处罚20家(次)。通过正面清单的落实,既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又实实在在地提高了执法效能。这是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陈玉松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的情况。

 

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在推进执法工作中始终践行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的理念,既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又一心一意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尽心竭力为推动全省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推行六项机制

 

前移服务重心

 

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主动高效支持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践行生态环境执法是主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主业的双重定位,创新提出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推行事前宣传、事前提醒、事发预警、执法督办、验收销号、回头检查六项机制,要求全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陈玉松说,在落实“六项机制”过程中,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注重预防为主、惩教结合,注重提前介入、关口前移,注重主动服务、工作闭环,努力做到执法有温度、处罚有力度。如省生态环境执法局向社会发布的《致全省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生产经营者的一封守法公开信》,梳理了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的7个方面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公开提醒生产经营者避免因认知不到位导致环境违法受到处罚,得到了社会和企业的广泛好评,公开信成为厅微信公众号年度热度信息之一。不仅如此,多地还发出提醒函,就企业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提醒告知,助力企业防患于未然。

 

着眼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增强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实效,云南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立足现有条件大胆探索创新,采取多种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在公开提醒告知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同时,主动帮扶企业解决具体环境问题。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出台《关于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优化执法方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13条措施》,率先在全省建立企业环保服务局长接待日法治进企业月宣传制度,制定完成《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工作办法(试行)》和《昆明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实施细则(2022年版)(报审稿)》。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的一次营商环境投诉交办协调会议上,现场为4家企业开展政策解读和帮扶交流。2022年,共开展企业环保服务局长接待日活动5次,为70余家企业解决环境问题110余个。

 

实行正面清单

 

包容审慎执法

 

为推动“放管服”要求落地落实见成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立足实际,探索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新机制,采取规范正面清单管理、差异化执法监管等多种措施,不断推进正面清单制度化和常态化。

 

在规范正面清单管理方面,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制定出台管理制度,重点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等企业优先纳入正面清单管理。2022年,全省共有761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

 

在差异化执法监管方面,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采取非现场执法监管,特殊情况严格把关后实施现场监管,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审慎包容执法。

 

20222月,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发现辖区内某钢铁有限公司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经调查,污染物超标原因是企业设备出现故障。鉴于这家企业无主观故意情节,且未造成严重污染后果并按期积极整改,经案件审查委员会讨论研究,执法部门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和非故意首违轻罚、免罚等理念,最终对企业从轻处罚,15日限制10%的产能,罚款人民币30万元。同时,执法部门还深入企业指导帮扶,协助企业在整改期限内实现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202297日,《人民日报》刊发的《扎实推动市县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察组赴云南督察侧记》一文中,报道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创新执法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执法效能的做法。这一案例还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全国典型案例公开发布。

 

据了解,2022年,云南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对省内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2291家(次),帮扶923家(次),减免处罚20家(次)。

 

陈玉松认为,通过正面清单的落实,有效引导形成企业自觉守法与强化执法监管并重的良性互动局面,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同时,减少不必要的现场执法检查次数,节约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

 

抓实普法帮扶

 

降低违法风险

 

为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行政相对人法治意识,进一步降低企业违法风险,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严格落实行政机关执法普法责任,推动全省各级执法机构大力开展“以案释法”“送法入企”等活动。

 

据陈玉松介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组织制定印发了执法普法和典型案例管理等制度,规范了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普法和典型案例的收集、报送、发布工作。2022年,通过新闻媒体分7批公开发布50个典型案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震慑教育、政策导向、规范执法、执法警示作用。全省各级生态环境机构将执法普法纳入执法监管全过程,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环境守法培训和重点帮扶,在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的同时,想方设法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

 

据了解,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送法入企”工作机制,将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通过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实地普法宣讲等方式,形成“边执法、边普法”同频共振宣传态势。按照“法治进企业月宣传制度”要求, 每月轮流在县(市、区)开展法治培训,收到良好的效果。2022年以来,在昆明市西山区、安宁市为90余家企业举办法治讲座,现场为800余家企业开展普法宣讲,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

 

云南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在积极解民忧纾企困中不遗余力抓实普法帮扶,真正让环境法律法规走进了企业车间和职工心里,对企业提升守法意识、全力抓好生态环境安全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