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切实算好领导干部任期“生态账”
记者:孙大卫 发布时间:2023年2月26日
近日,经省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我省《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为促进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更加科学、规范、合理,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了坚强保障。
《实施意见》严格遵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基本框架,从总体要求、审计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工作要求4个方面提出了目标和具体举措。共设置一级指标13个,细化分解为二级指标46个,其中,定量指标6个,主要反映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部门考核结果等;定性指标35个,主要对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定性判断;定量与定性结合指标5个,主要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进行分级评价。
《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充分吸收业务主管部门及各市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省主体功能定位和自然资源禀赋特点,突出辽宁特色,增加对“潜绩”的评价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评价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利于通过审计监督,切实算好领导干部任期的“生态账”,摸清并推动解决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发挥指标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党政领导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下一步,省审计厅将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全面推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运用,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