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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完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推动再生有色金属行业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发布日期:2023-03-13    点击: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加大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扶持力度

修改完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推动再生有色金属行业发展

记者:刘良伟 发布时间:2023313

图为新疆哈密黄山铜镍矿采选车间 人民图片网供图

有色金属行业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国工业领域碳排放的重点行业。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再生有色金属再度引起代表、委员的广泛关注。全国人大代表、骆驼股份董事长刘长来建议,对再生有色金属行业不纳入“两高”范围。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建议,修改完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李谢华建议,加快构建区域再生金属循环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

代表、委员们认为,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对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有重要作用。

建议大力发展再生有色金属行业

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数据,每吨再生铅的生产较原生铅的生产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94吨。2022年,我国再生铅产量为285万吨,以此测算,再生比原生生产全年可降碳553万吨。

虽然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的污染物排放远低于原生金属产业,但国内大部分省份仍将再生有色金属项目当做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限制再生有色金属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

刘长来建议,对再生有色金属行业不再纳入“两高”范围。他说:“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与生产等量的原生金属相比,至少节能1.44亿吨标煤,节水96亿立方米,减少固体废物排放量81.5亿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50万吨。在全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再生有色金属行业不再纳入‘两高’范围,才能加快项目建设,满足不断增加的市场需求,提高国际竞争力。”

张天任在建议中指出,再生有色金属在节能减排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国家大力发展再生铅产业,2021年铅原料的对外依存度降至14%,远低于铜(83%)、铝(60%)、锌(44%)、锰(96%)等其他有色金属。此外,与原生铅生产相比,每吨再生铅可节省标煤659公斤,节水235立方米,减少固废排放量12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0.03吨。因此,再生铅产业不仅保障了国家战略资源安全,还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李谢华也指出,以再生铝为例,按照目前的能源结构,再生铝生产碳排放强度仅为原铝的5%,意味着每增加1吨再生铝的利用,可减少1吨原铝生产,可以降碳95%,社会效益显著。“当前,美国、日本及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再生铝产量已普遍超过原铝产量,而中国再生铝产量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发展空间巨大。”

建议优化再生铅产能空间布局,淘汰落后产能

“调研发现,再生铅行业目前面临最突出的问题是产能过剩。”张天任说。

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统计,目前,我国持有危废证核准废铅电池及其他含铅废物的处理规模为1245万吨,但每年废旧铅蓄电池报废量不到600万吨,再生企业平均开工率约为50%,产能过剩非常严重。

此外,虽然国家严厉打击,但仍有一些不规范企业想方设法逃避监管,采用人工方式拆解废铅蓄电池,废铅酸液随意倾倒,塑料、铅膏、栅板未实现分选就直接熔炼,给大气、土壤、水环境带来风险隐患。同时,再生铅产能有向环境容量大的区域转移的趋势,一些边远省份成为重要的再生铅生产区域,但这些区域的废旧电池产出量较少,进一步加剧了产能过剩的态势。

张天任认为,产能过剩不仅不利于铅蓄电池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不利于再生铅行业高质量发展,也极大增加了环保压力。他建议,优化再生铅产能空间布局,淘汰落后产能。尽快制定出台符合铅蓄电池特点的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进一步鼓励大型铅蓄电池企业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支持构建闭环式发展的循环经济新模式;以废旧电池合理回收半径为前提,大力支持规模龙头企业建立回收体系规范; 严厉打击非法回收、非法哄抬价格等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再生铅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

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再生有色金属市场,李谢华建议,我国应探索组建再生有色金属资源公司,通过与下游产业链、地方政府共同建立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加快构建区域再生金属循环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

另外,李谢华建议,有关部委应借鉴欧美国家成熟的再生金属回收经验,比如,通过“环保押金制”模式,提升,全民参与铝制品容器回收利用的积极性,扩大回收范围,提升回收效率。

建议修改完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

张天任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我国再生铅产业绿色金融支持仍不完善,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国家对废旧电池再生利用(再生铅)的绿色金融支持仍停留在指导性的原则层面,没有明确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二是再生铅产业属于重资产,投资回报周期长,利润较低产业,不属于金融领域的优质客户。而且产业绿色评估评价体系不健全,全生命周期碳足迹、减碳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等因缺少评价标准而难以准确量化;三是大量金融机构的行业分类系统没有及时更新。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把再生铅当做有色金属冶炼项目,对这类融资项目持审慎态度。实际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废杂有色金属回收利用列入鼓励类,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再生铅产业同时也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而上述情况制约了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创新。

张天任的建议正是基于这些现实问题提出的。

他建议,修改完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将“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产业”尽快纳入到目录中,引导金融机构对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产业开展绿色信贷,推进绿色金融政策真正落地到低碳、节能产业上。

同时,增加绿色金融产品供给能力。建议金融机构将企业碳减排量、能源消耗等指标与信贷条件挂钩,设置分档利率,碳减排贡献越大的企业贷款利率越低;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探索基于碳排放权的衍生金融产品业务、碳资产管理和碳普惠交易,推动碳金融业务发展。

尽快更新金融业行业分类系统。按照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和行业分类,将再生铅与原生铅区分开来,给予再生铅企业贷款利率优惠,使再生铅企业能够切实得到绿色金融的支持。

此外,完善再生铅产业的绿色评估体系。在引导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企业构建绿色生产体系的同时,尽快制定和完善绿色评估评价体系,包括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规范数据采集和统计,推进碳排放核算的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