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
推进长江干支流滩涂湿地生态修复
记者:王小玲 发布时间:2023年5月9日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四川省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年底,70%以上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到2025年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解决市政污水管网混错接问题,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长江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在此基础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出台,对进一步改善长江水生态环境质量、夯实共抓大保护工作基础、谱写美丽中国的四川篇章具有重要意义。”该负责人说,《实施方案》从4个方面制定了28项具体任务。
“首先,要持续巩固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该负责人表示,具体来说包括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黑臭水体治理、推进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整治、加强垃圾收集分类处置、深入实施工业园区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化工污染防治、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村污染治理、加强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磷污染综合治理、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等13项工作。
深入推进水生态系统修复是另一项重要内容。“包括稳步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扎实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林地、草地及湿地保护修复,深入实施自然岸线生态修复,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监管等6项任务。”该负责人说,比如针对被侵占蚕食的滨江、滨河、滨湖湿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年底,将逐一明确整治方案,限期退出,推进长江干支流滩涂湿地生态修复。
“强化法治与标准保障将是重要办法之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鼓励适时制定差别化的流域性环境标准和行业污染排放管控要求,合理设置过渡期,分阶段逐步加严,引导相关行业开展清洁化改造。
在资金方面,将加大投入。各级财政积极支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持续支持流域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林业草原转移支付、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等重点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还明确提出探索异地开发补偿模式,在生态产品供给地和受益地之间相互建立合作园区,健全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