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出台生态保护横向综合补偿办法
年生态补偿资金超过6000万元
记者:李明哲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4日
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鸡西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鸡西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和《鸡西市大气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试行)》日前出台。通过生态环境保护横向综合补偿,全市每年生态补偿资金可达到6000万元以上。
《鸡西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和《鸡西市大气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试行)》以坚持“改善者补偿、恶化者扣缴”为原则,对造成环境恶化的县(市、区)政府扣缴其下一年度财力,并将扣缴资金作为生态补偿资金,对环境质量改善的县(市、区)政府给予横向补偿。补偿资金将由各县(市、区)政府自主用于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等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监测、维护、修复及其综合管理工作的项目建设。
同时,通过建立多样化补偿方式、加快推进法治保障、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能、树牢生态保护责任意识等多项措施,保障《鸡西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和《鸡西市大气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试行)》的有效落实。
“探索实施生态保护综合补偿制度是鸡西市建设生态优良、环境优美、洁净靓丽、生活舒适的品质城市的关键一步。”鸡西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希望通过《鸡西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和《鸡西市大气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试行)》的实施,调动各方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性,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鸡西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