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粤桂黔滇签署执法合作协议
深化跨区域环境执法协作联动
记者:蓝皓璟 韦寒汀 发布时间:2023年8月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近日联合湖南省、广东省、贵州省、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在广西南宁举行了湘粤桂黔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五省(区)共同签署了《湘粤桂黔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当天,五省(区)生态环境厅还召开了第一次执法联动联席会议。
《协议》确定了五省(区)三个重点合作领域。一是开展跨流域水环境联防共治。从流域系统性和区域生态整体性出发,以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返黑返臭压力大、中游重金属污染风险高、水环境质量改善不平衡不协调等突出问题解决为重点,防范化解跨流域环境污染事件及环境安全隐患。二是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聚焦交界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跨区域大气环境问题督导。三是严密防范危险废物跨省非法转移。加强对省(区)交界区域的“拉网式”联合排查整治,重点对山区林地、废弃厂房、水网河道等易发区域进行摸排,并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建立联合专家库,为涉危险废物工作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
当天召开的第一次执法联动联席会议指出,要加强边界监管,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防范跨界环境污染发生。加强信息互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跨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会商研判,提升环境污染处置能力,强化省际协同配合。进一步推动和强化泛珠三角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合作,保障泛珠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据了解,近年来,广西持续加强与周边省份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先后签署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治协作、危险废物跨省非法转移联防联控等合作协议,与贵州、云南共同治理万峰湖非法养殖问题,推动泛珠三角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