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美丽河湖保护建设管理方案
记者:周雁凌 王文硕 发布时间:2023年8月12日
“到2025年,力争每年建成3—5个具有典型示范价值的省级美丽河湖,积极争创一批国家级美丽河湖,形成独具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保护与建设经验”。这是《山东省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的明确目标。
为加强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山东省参照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试行)》《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结合全省实际出台《工作方案》。据悉,这是全国首个明确了美丽河湖从“保护—建设—管理”全链条工作的指导文件。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一级巡视员罗辉说:“《工作方案》明确了山东省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要求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满足群众亲水需求,推动与水文化、水经济产业的融合,分批建成‘水丰河畅、水质优良、生物多样、人水和谐、水兴惠民’的美丽河湖示范,为全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提供山东样板。”
开展美丽河湖保护建设恰逢其时
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
数据显示,经过多年的治理,山东省水环境质量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2022年,全省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3.0%,首次突破80%,优于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15.7个百分点,同比改善5.2个百分点,V类及以下水体连续两年保持清零,全省水环境监测指标达到有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
罗辉对记者说:“‘十四五’时期,国家明确提出,新时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由过去以污染治理为主,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流域要素协同治理、统筹推进转变,而加强美丽河湖保护建设和管理是治水工作迈向‘三水统筹’的重要实践及示范。因此,立足当前水环境治理工作形势任务,开展美丽河湖保护、建设和管理适逢其会、恰逢其时。”
开展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也是水环境治理由单纯追求水质提升向“保水质、增颜值”齐抓共管转变的重要措施。山东省基于国家“三水统筹”工作要求和全省现状,提出了“保水质、增颜值”治水总体思路,即在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河湖的颜值水平,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治水的成效。
“五水共建”打造美丽河湖精品典范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郭琦告诉记者:“《工作方案》围绕‘创建什么样的美丽河湖—创建多少美丽河湖—如何创建美丽河湖—如何进行成效评估—怎样进行典型示范’的思路,全面构建了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的总体框架。”
《工作方案》提出,按照“示范一批、引领一批、全面建成”三个五年的阶段部署,开展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到2025年,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成比例力争达到60%左右;到2035年,全省具备条件的河湖基本建成“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河湖。
记者注意到,在美丽河湖建设标准方面,山东省立足全省河湖禀赋条件和实际特点,将生态环境部指标体系中“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三水统筹”,拓展到“水丰河畅、水质优良、生物多样、人水和谐、水兴惠民”的“五水共建”,进一步强化了“亲民性”。
在美丽河湖主要类型方面,山东省坚持“千姿百态、各美其美”的建设导向,将美丽河湖主要分为河流型、湖泊(湿地)型、水库型3种类型。其中,河流型美丽河湖适合于自然形态优美、水质优良、水生生物生存良好、能够较好满足群众亲水需求的水体,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体验感”;湖泊(湿地)型美丽河湖适合于湖泊(湿地)水面面积得到保持或扩大、营养状态良好、生物多样性丰富、文化旅游价值得到充分挖掘的水体,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水库型美丽河湖适合于水量充沛、符合水功能区划目标要求、立足周边特色资源优势发展水经济产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水体,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工作方案》明确了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重点任务,围绕“五水共建”目标,梳理了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亲民性提升、水文化水经济协同发展五个方面,指导各市有目标、有方向地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同时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和长效管护工作机制,巩固提升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成效,高标准打造美丽河湖精品典范。
《工作方案》还从强化组织领导、组织案例筛选、加强政策激励、强化宣传引导四个方面,提出了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的保障措施。
“省级统筹资金用于支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提高各市开展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对成功入选国家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的淄博、日照两市,每个给予了1000万的奖励资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财务处处长、二级巡视员邵长城对记者说。
20项指标指导各市加强长效管护
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院长谢刚对记者说:“为加强对各市的指导,《工作方案》共设置了3级20项评价指标,其中9个指标为‘必选’指标,是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11个指标为‘可选’指标,是各地可根据实际开展的特色工作。”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美丽河湖案例筛选程序,每年组织开展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筛选工作,为各地互学互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筛选程序主要包括形式审查、专家评议、现场核查、综合评议等,同时专门设置了退出机制,指导各市加强美丽河湖长效管护。
记者看到,山东省美丽河湖评价指标在满足国家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增设了水体透明度、亲水便民设施配套、公众满意度等人民群众好理解、能亲近的亲民指标,让治水成效体现在人民群众的直观感受上,衔接了水利部门美丽幸福示范河湖的评选标准,加强了与水文化、水经济的协同融合。
《工作方案》还在评价指标赋分计算方法中明确了《山东省美丽河湖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的指标解释、赋分方法和数据来源,确保指标可计算、可评估。
罗辉表示,《工作方案》的发布,将有力支撑山东省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机制建立,为全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山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