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全文发布
记者:张楠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2日
近日,《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全文发布。提出到2025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679.52万公顷(1.02亿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面积200.00万公顷(3000万亩)。到2030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1239.82万公顷(1.86亿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面积600.00万公顷(9000万亩),全国67%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防沙治沙取得决定性进展。
《规划》由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七部门联合印发。按照区域防治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要求,《规划》范围涉及30个省920个县,其中沙化重点县312个,一般县608个,涵盖全部沙化土地。在总体布局上,通过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立足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 体规划(2021—2035 年)》相衔接,统筹考虑沙化土地空间分布、治理方向的相似性及地域上相对集中连片等因素,将我国沙化土地划分为5大类型区、23个防治区域。5大类型区包括干旱沙漠及绿洲类型区,半干旱沙化土地类型区,青藏高原高寒沙化土地类型区,黄淮海平原半湿润、湿润沙化土地类型区,沿海沿江湿润沙化土地类型区
根据沙化土地分布特点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等,《规划》确定7个重点建设区域,其中,优先治理区3个,优先预防区4个。优先治理区为内蒙古东部及京津冀山地丘陵、库布其沙漠及毛乌素沙地、河西走廊及阿拉善高原等3个区域。优先预防区为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及绿洲区、塔克拉玛干沙漠及绿洲区、柴达木盆地沙漠及共和盆地、西藏“两江四河”河谷等4个区域。规划期内,强化措施,对7个重点建设区域难治理、可治理沙化土地进行分类保护。
《规划》还明确适度发展绿色生态沙产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坚持治沙致富、增绿增收相结合,在保护好生态且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基础上,利用光、热、土、生、景等资源,适度有序地发展节水、低碳、环保型特色沙产业,促进农牧民增收,助力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
《规划》确定了各省规划治理沙化土地任务。其中,内蒙古、新疆、河北、甘肃、青海等5 省沙化土地治理任务位居全国前5位。“十四五”期间,上述5省沙化土地治理任务量为 492.60万公顷(7389 万亩),占同期全国沙化土地治理任务总量的 72.4%。
按照《规划》要求,今年5月印发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近日,国家林草局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批复了河北、安徽、广西、甘肃、黑龙江、西藏、陕西等7个省级防沙治沙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