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第三号总林长令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记者:徐浩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4日
四川省林长制办公室近日发布四川省第三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长和各级各部门全面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大力弘扬古树名木生态文化价值,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作为古树名木资源大省,四川省共有在册登记的古树名木71578株,其中名木97株、1000年以上树龄古树3336株。保护好这些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对发挥其科研教育、历史文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旅游观赏等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管理体系方面,总林长令明确,严格落实《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的保护管理机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此基础上,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纳入林长巡林和林长制督导考核范围。
保护管理措施方面,总林长令要求,加强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和挂牌管理,全面推进古树名木资源“一树一档”“一树一策”。强化对养护责任主体的监督检查。持续推进濒危、衰弱古树抢救复壮。充实古树名木保护专家人才库,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加强古树名木基因资源保护,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保护管理模式方面,总林长令提出,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组织开展古树名木认捐认养等活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古树名木公园。创新“林长+”等模式,探索推行古树名木离任交接制度。探索建立古树名木保护补偿机制,加强资金投入保障,将古树名木保护相关经费列入同级预算,形成多元化资金支持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