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将构建“一廊一带两区”湿地保护格局
到二〇二五年科学修复退化湿地四千一百六十公顷
记者:胡海林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4日
日前,省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辽宁省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近远阶段完成全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到2025年科学修复退化湿地4160公顷,申报国家重要湿地2处,晋升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新增省级湿地公园1处;到2030年完成湿地修复2536公顷,申报国家重要湿地2处。
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辽宁省湿地面积约127.75万公顷。辽宁省湿地类型包括滩涂、沼泽、水面和海域等,地域性分布明显。其中,以沿海滩涂和浅海水域为主要类型的滨海湿地主要分布于大连、丹东等6个沿海城市;以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地、沼泽草地为主要类型的沼泽湿地主要分布于辽宁省主要的河流入海口。最具代表性的是以“浅海水域—裸滩—河口—盐地碱蓬群落—盐地碱蓬芦苇群落—芦苇群落”为代表的海陆交汇湿地景观辽河口湿地,在我国湿地类型中独具特色。
辽宁省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湿地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湿地保护体系日趋完善。“十三五”期间,辽宁省继续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修复退化湿地1283.4公顷,湿地有害生物防治面积666.65公顷,栽植湿地植物720万株。随着湿地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湿地旗舰物种日趋丰富,辽宁省湿地保护与修复取得显著成效,为全省生态安全提供了基础保障。
《规划》指出,辽宁省根据自然地理格局,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突出自然地理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连通性,以重点流域、区域、海域等为基础单元,综合考虑湿地保护发展条件和需求,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立足生态修复和保护重大工程,构建以辽河湿地生态廊道、滨海湿地生态带、辽东山地湿地生态区、辽西丘陵湿地生态区为主体,以点状分布的各类自然保护地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一廊一带两区”湿地保护发展新格局。
辽宁省明确了湿地保护修复的重点任务:健全制度,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纳入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湿地保护长效机制,并完善湿地分级保护制度。通过强化湿地生态系统建设、示范性湿地公园建设、水鸟迁徙通道保护、泥炭沼泽湿地保护等,全面推进湿地保护建设。通过提高河湖连通性和加强栖息地保护等措施,扭转湿地“破碎化”“岛屿化”的趋势,推进重点区域湿地修复。同时,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高科研能力,加强标准体系和监测能力建设,探索生态价值评估,为全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给予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