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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第2号林长令加强有害生物防控

文章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发布日期:2023-10-11    点击:

青海第2号林长令加强有害生物防控


记者:宋晓英    发布时间:20231011


青海省日前发布今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级林(草)长主体责任,全面防控重大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灾害。

2号总林长令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

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和人员保障,全面筑牢林草生物安全防控网,确保实现全省重大外来有害生物零疫区、零疫情的目标任务。

要切实扛起林草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专门工作机构,组织制定和完善本行政区防控工作体系规划和实施方案,层层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要建立健全重大林草有害生物联防联控机制,林草部门发挥防控职能部门牵头作用,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铁路、邮政、民航、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

要不断完善检疫监管、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检疫机构和检疫执法力量建设,将监测任务落实到人和山头地块。强化应急预案的操作性、针对性、实用性,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应急队伍,保证灾害事件来临能快速响应、及时处置。

要加大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法规、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加强基础实验室建设和防控关键技术攻关,强化林草生物灾害治理关键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广泛应用现代防治手段和无公害防治等可持续控灾新技术,提高有害生物的早期检测鉴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