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涉及十大行动38项重点任务
记者:吕俊 高鉷江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
《吉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主要包括面临形势、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实施保障4部分内容。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韩良表示,《方案》的印发实施,对于增强吉林省气候韧性,提升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方案》围绕吉林省东部、中东部、中部及西部四大生态功能板块,提升东部森林生态区、中东部丘陵生态区、中部平原生态区、西部草原湿地生态区四大重点生态安全地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立足提高农业和粮食安全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基于吉林省农业大省的特点,建设黑土地保护综合开发示范区,筹划“黑土地土壤产能数字模拟”大科学装置建设,积极推动成立“黑土地保护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探索黑土地保护利用新技术、新模式。立足发展气候适应型旅游业,根据吉林省气候特点,合理开发到吉林“森”呼吸、行走在“吉”线、“精彩夜吉林”等特色休闲避暑产品,以及赏雪、戏雪、滑雪等冰雪旅游产品。
此外,《方案》还科学分析了在全球变暖及突发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的气候变化背景下,吉林省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了开展气候变化监测预警评估、自然生态系统适应能力提升、气候敏感产业适应能力提升、重点生态安全地区气候韧性强化、重大基础设施适应能力提升、城乡生活环境适应能力提升、健康与公共卫生适应能力提升、自然灾害应急和综合治理、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示范、适应气候变化治理能力提升等“十大行动”,共38项重点任务,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