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出台
重点布局在六个湿地单元,从六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
记者:蒋朝晖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自然资源厅近日联合印发的《云南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规划实施一批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云南湿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到2025年,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修复湿地面积12600亩以上,制定修订地方标准3项,开展湿地研究5项,新增国家(国际)重要湿地2处以上。
云南省位于长江、珠江、澜沧江、红河、怒江、伊洛瓦底江等六大水系的源头或上游,湿地面积仅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06%,但湿地植物、动物种类及特有物种种类居全国之首。其中,湿地植物种数占全国湿地植物种数的53.89%,湿地脊椎动物种数占全国湿地脊椎动物种数的43.51%。云南湿地类型多样、生态系统脆弱、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功能突出、生物多样性丰富、景观独特,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区域,更是维护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十三五”期间,云南省认定省级重要湿地31处、新建国家湿地公园6处、省级湿地公园1处,保护修复湿地面积40余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了18.87个百分点,湿地保护恢复成效明显。
《规划》结合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以重要湿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生态区位重要的湿地为重点,统筹考虑全省湿地类型与分布特点、不同区域自然特征,尤其是与湿地形成有关的地质地貌和水文特性、湿地生态结构与功能,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将全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重点布局在6个湿地单元:滇西、滇西北湿地单元,滇东北湿地单元,滇中、滇东湿地单元,滇东南湿地单元,滇南湿地单元,滇西南湿地单元。
着眼促进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遵循问题导向,从湿地保护、湿地修复、管理能力建设、监测体系建设、生态产品示范、科普宣教体系建设等6个方面提出了全省湿地保护恢复工作的具体任务。其中,湿地保护突出依法保护;湿地修复坚持系统治理;管理能力建设强化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监测体系建设重在资源监测、监管;生态产品示范注重引领带动;科普宣教体系建设注重提高宣教软实力。
《规划》从组织、法治、政策、资金、科技、协同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强调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湿地保护主要指标作为林长制考核事项,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将湿地保护、修复和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健全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在国家(国际)重要湿地及其周边实现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