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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发布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日期:2024-04-21    点击:

生态文明建设地方立法的创新探索


《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发布


记者:张蕾 陆健 史舒频 胡熠烨                       发布时间:2024421


  《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日前在北京发布,条例的发布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地方立法的一次创新探索,标志湖州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条例共十章七十九条,涉及规划与布局、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文化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法律责任等内容,将于202451日起正式施行。

  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是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质量发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高标准示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水平呈现,具有创新性、包容性、引领性的现代化城市形态。对此,条例开展了一系列制度设计,并注重固化成功实践,融入不少全国知名的湖州经验。例如,将碳排放强度纳入标准地指标体系,推广运用碳效码;在固体废物防治中,推广以竹代塑;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鼓励建立生态资源价值转化共同体等。条例还紧紧围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价值导向,对照典范城市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开展了一系列探索性、建构性、迭代性、前瞻性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