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美丽吉林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出台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日期:2024-06-07    点击:

《美丽吉林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出台


2027年,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27微克/立方米以下


记者:潘瑜                 发布时间:2024年6月7日


记者近日从吉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美丽吉林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现已正式印发实施。

《规划纲要》由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等20余个省直相关部门共同编制,分3个阶段以“4+6”模式,对美丽吉林中长期建设进行了全面谋划、系统布局。

在总体目标方面,将以绿色优美、肥沃富饶、安全现代为总目标,分为3个阶段建设美丽吉林。第一阶段为2024年到2027年,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有效维护生态安全,到2027年,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27微克/立方米以下,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保持在85%左右,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分别达到45.8%和45.22%,打造一批美丽吉林建设的实践样板。第二阶段为2028年到2030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生态系统多样性持续性稳定性进一步增强,美丽吉林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第三阶段为2031年到2035年,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持续性稳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美丽中国吉林样板基本建成。

下一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美丽吉林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规划纲要》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