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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活水“贷”动林业发展 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

文章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2024-06-23    点击:

金融活水“贷”动林业发展 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


发布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3日


集体林权是提升碳汇能力的重要载体,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关系生态安全、乡村振兴和亿万农民福祉的“国之大者”。近日,《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印发,将加快推进建设先行区,大力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3年9月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重庆市为全国三个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之一,要求重庆市充分发挥先行区引领作用,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行动方案》具体提出建设先行区的六大先行任务:在健全集体林权保护制度、流转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完善森林多功能发挥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投融资机制方面先行,着力解决“三权分置”不彻底、林业发展质量不够高、森林经营不科学、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林权增值路径不通畅、林业发展投入不够足等问题。

《行动方案》是重庆市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林业发展的重要文件,是指导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的“施工图”。其中,提出了一系列“利民惠企”政策措施。

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对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机制,将集体林地收益权量化到户,推行“一年一分”的收益分配机制。探索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颁发林地经营权证。用1年时间基本完成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移交,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管理。用2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林地数据矢量化建设。推动“耕地下山、林地上山”,实现耕地与林地精细管理,科学置换。

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全市统一林权流转交易平台,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提升规模经营效益。扶持示范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企业+”“林场+”“新型经营主体+”等多式联营,完善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国有林场发挥技术、人力优势,参与集体林业经营,助力乡村振兴。

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科学划定天然林和公益林范围。放宽放活采伐限制,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实施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探索按面积控制林木采伐量。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推行全周期森林经营,着力提升森林质量。

支持产业发展。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发挥森林多功能效益,推进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高木本粮油、木材等初级林产品供给能力。出台林业大县扶持政策,培育壮大林业龙头企业,扶持一批专精特新林业企业,加强林业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木竹材料研发,加快“以竹代塑”“以竹代钢”发展。优化用地政策,支持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产业发展。夯实林区“路水电气讯”发展基础。

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通道。率先构建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价体系,推动核算结果在绩效考核评价、生态补偿、生态赎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价值评估等方面应用。完善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扩大生态赎买规模,探索实施林业生态票、林业地票、林业碳票制度,探索林业碳汇产品开发和交易,建立多元化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注重与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协同配合,建立金融支持林业发展体系,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开展林权担保服务,创新开发林业信贷和保险等金融产品。统筹资金,加大林业产业发展支持力度。

力争到2024年,加快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森林蓄积量超过2.8亿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750亿元,林农来自林业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00元;到2025年,全市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在林地数据矢量化、林权流转交易、木竹研发利用、森林生态多元化补偿、林业绿色金融创新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先行区建设初见成效;到2027年,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林农收入持续增加,森林蓄积量超过3亿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2200亿元,林农来自林业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50元,先行区基本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