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
围绕8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
记者:蒋朝晖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日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日前印发,围绕8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明确到2027年,美丽云南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云南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在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方面,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典范。到2035年,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构筑“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到2035年,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建成,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0%,生态系统格局更加稳定。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到2035年,完成国土绿化120万公顷、石漠化治理618万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1.3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61%,水土保持率达到79%,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全面保障生物生态安全。加强以高黎贡山为重点的区域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申报建设10个以上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布设不少于900个生态质量监测样地。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在加快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方面,构建科学有序国土空间格局。坚守7857万亩耕地红线,坚守11.32万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九大高原湖泊“两线三区”管控,构建“1+5+16+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聚焦“三大经济”推动绿色转型。到2025年,建成15个零碳园区、10个以上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0%,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30%。
在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美丽云南方面,呵护蓝天白云。到2027年,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到20.5微克/立方米以下;到2035年,下降到20微克/立方米以下,美丽蓝天成为云南标配。保护清水绿岸。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到2027年,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左右。守护良田沃土。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地下水国控点位Ⅰ类—Ⅳ类水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2025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75%。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严控环境风险。
在打造多领域美丽示范样板方面,共建共享“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大力开展美丽示范建设。建设美丽城市。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65%以上,建设不少于30个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建设美丽乡村。到2025年,建成300个绿美乡镇、600个绿美村庄;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40%,美丽河湖建成率达4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