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园地

理论园地

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园地 >> 正文

GEP核算,让生态保护由“缰绳”变“引擎”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日期:2021-04-01    点击:

GEP核算,让生态保护由“缰绳”变“引擎”

作者:刘诚,发布时间:2021.03.31


  日前,深圳市发布了全国首个完整的GEP(即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ross Ecosystem Product)核算制度体系。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成果,GEP核算制度体系彰显了深圳特区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对全国各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具有较高的示范引领效应。

  GEP,是指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的最终产品与服务价值的总和,通俗地说就是给绿水青山定价。从统计指标来看,GEP提升了生态系统的经济价值,而且是一种增值。以往,人们对生态系统的价值衡量大都局限于生态本身,对其经济价值的考量集中在提供生态产品(如林木)和文化旅游等较窄的方面。GEP核算制度体系作了较大改进,增列了“调节服务”这个经济指标,包括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净化空气、削减噪音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所强调,“生态本身就是价值。这里面不仅有林木本身的价值,还有绿肺效应,更能带来旅游、林下经济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实际上是增值的”。

  GEP不是对GDP的否定,而是一种有效补充。大家熟知的GDP(国内生产总值)也是对经济增值的统计,确切地说,是对人们生产经营活动中产品与服务增加值的统计。GEP与GDP的逻辑内涵是一致的,分别是对经济活动和生态系统中的经济增值部分进行核算,GEP填补了评估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和经济社会提供的总价值的空白。

  GEP不仅是一套全新的生态和经济社会统计体系,更是政府行为的“指挥棒”。近年来,我国大刀阔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污染治理、环保督察、试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宏观上的顶层设计已经日趋完善。这些制度设计主要是给“唯GDP论”设置底线和红线,套上“缰绳”,用一票否决和问责等非常规化手段约束地方政府为经济发展而污染环境的冲动。

  推进GEP核算有了量化指标,有利于生态文明理念在微观层面、实践层面落地执行和精细化考量,促进绿色发展政绩考核的常规化。GEP将保护生态环境由“缰绳”变成“引擎”,各级政府将更加主动地去保护环境,提升和释放生态环境的潜在经济价值,积极助推“两山”双向转化,早日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促进新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国各地GEP核算体系的出台和落实很可能进入快车道。一方面,GEP核算的制度设计更加便利。深圳GEP较好地衔接了国际通行的环境经济核算标准以及国家正在研制的GEP核算国家标准,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制度链条和运行方案,为其他地区提供了示范样本和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各地可以以此为基础并结合当地实际适度调整优化制度设计。另一方面,GEP的政策应用性大幅提高。深圳正加快GEP四进工作,即“进(环境)监测”“进(发展)规划”“进(政绩)考核”“进(重大项目)决策”,把GEP嵌入到多层次的政策体系之中。这也为其他地区如何落实GEP提供了思路,真正做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切实实践行新发展理念。

  GEP为核算生态价值和落实新发展理念迈出了关键一步。面向未来,还需要妥善处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地区差异问题。生态环境好的地区更愿意去复制和落实深圳GEP的制度经验,相反,那些亟须改善生态环境的地区却可能缺乏积极性,如何处理这种逆向选择问题?而且,一些生态环境较好地区为全国作出了生态价值的贡献,一些流域或地区之间存在生态价值转移或污染外溢等问题,如何进行协调和补偿?

  二是GEP和GDP的“双轨制”问题。GEP是在充分借鉴GDP基础上针对生态环境的经济增加值制定的核算体系,所以二者相容性较强。但对于企业和政府而言,同时考量两个统计体系需花费较多制度性成本。而且,二者在一些统计细节上如何兼容仍存在理论和现实困难,如调节服务如何定价、其具体指标分别对应于三次产业的哪些细分行业等。这都需要学者、实践者和政策制定者通力合作,加强研究、细化规则、落实行动,不断完善GEP核算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作者:刘诚,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