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类与自然的和解”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作者:韩秋红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4日
【读经典 学理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涵。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述中,如何理解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不断被思考和关注的重要问题。恩格斯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提到,“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转变”,就是“人类与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踏上新征程,深刻把握“人类与自然的和解”这一命题,历史地、实践地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对于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自然界之所以是人的无机的身体,就在于人与自然之间发生“持续不断地交互作用”。一方面,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生命本身,自然给予人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物质条件,“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另一方面,人不同于动物的本质特征就在于人“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人通过实践能动地认识与改造自然,为自己的生活创造新的条件。人作为自然性的生命存在,虽同动物一样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但不同于“无机生命”,其能够认识与把握客观规律,并运用规律对自然实现有机改造,获得一定的自由。人同自然的关系“通过感性的形式,作为一种显而易见的事实,表现出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来说成为自然,或者自然在何种程度上成为人具有的人的本质”。也就是说,人与自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人只有通过生产实践,通过与自然的互动,通过能动性地改造自然界,才能实现人的本质、彰显人的价值。
在人与自然之间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中,人类社会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人类社会产生于自然,自然为人类社会的存在提供外部条件与内部条件。外部条件是自然界,“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社会也将停滞不前;内部条件是生命体,“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社会历史的第一个确认的事实就是“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人类社会的发展也依赖于自然,自然是人们获取物质生活资料而进行的生产活动的主要来源,物质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由此可见,自然界不是孤立于人类社会之外的,而是与人密不可分的,人类社会的一切发展也不能脱离自然,弃自然于不顾。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言,“要用自然科学来了解自然,克服自然和改造自然,从自然里得到自由”。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我们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中国”。
“人类与自然的和解”是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在其不断实现自身解放的现代化之路中,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解”。人类虽然在资本主义现代化模式中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获取了巨大利益,但这却是以掠夺自然、破坏自然为代价的,这种现代化模式致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平衡被打破,人与自然之间成为二元对立关系。对此,恩格斯早就告诫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现代化所取得的成就只是暂时的,自然对这种发展方式的报复虽然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场。所以,要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解”的现代化,就必须对以牺牲自然为代价进行物质积累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彻底批判和变革。
在资本主义现代化模式中,自然成为人的附属物,人是自然的主宰者,支配自然、控制自然成为生产方式、思维方式和实践方式,这必然导致人与自然的尖锐矛盾。从自然界与生物的关系来看,自然界为一切生物的生存发展提供了平衡稳定的客观环境,人类需要健康稳定的自然界。然而,在以资本逻辑为主导的资本主义现代化模式中,人成为资本牟利的手段和工具,自然界成为人们征服的对象。在资本逐利目的的驱动下,人与自然的矛盾不断激化。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摧毁一切阻碍发展生产力、扩大需要、使生产多样化、利用和交换自然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限制”。一切事物在以追逐利润为唯一目的的资本面前都苍白无力,这也是资本主义现代化模式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破裂的根源所在。概言之,资本的无限增值要求必然带来对自然的剥夺和破坏,并造成严重的生态危机。而唯有变革这种现代化模式,才能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建设现代化国家,走美欧老路是走不通的,再有几个地球也不够中国人消耗”;“人类应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共生”才能消解“对立”,实现“和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现代化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是对资本主义现代化模式的超越,是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方案。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走向现代化是当今世界的发展大势,也是各国孜孜以求的发展目标。中国共产党在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实现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中,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和谐共生的方式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改善生态环境,毛泽东同志发出“绿化祖国”的号召,在全国人民接续努力下,大片荒山变林海,无数荒漠变绿洲。1978年,我国明确将“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载入宪法。1979年,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环保工作迈上法治轨道。1983年,环境保护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02年,党的十六大将“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命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实践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色发展,就其要义来讲,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个规律谁也无法抗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论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精髓,是对“人类与自然的和解”思想的丰富和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思想指引,也体现了我国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担当。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系统阐释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这“六个坚持”系统阐释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路径。这不仅表明了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决心,也提振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信心。总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集中反映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现代化建设规律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作者:韩秋红,系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