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作者:张雷刚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0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富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引领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和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也是我国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我们必须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根基。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中国式现代化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将良好生态环境转化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真正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应当清醒认识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生态环境质量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同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相比,同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必须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环境效益,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这一重要理念深刻阐明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要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加快建立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让绿水青山颜值更高、金山银山成色更足。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度建设是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推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更加有力。
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习近平总书记以深邃的历史眼光和博大的天下情怀,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中国不仅自身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而且提出一系列加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倡议和主张,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为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的动力,为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凝聚强大合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间正道上携手前行,一定能够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