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与行动逻辑
作者:沈月琴 朱臻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1日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自2003年以来,浙江省扎实推进“千万工程”,打造万千美丽乡村,乡村整体人居环境提升取得显著成效。浙江作为“七山一水二分田”的省份,其生态潜力巨大,但山区既是全省八大水系的源头和生态屏障,又是共同富裕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因此,如何通过生态振兴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不仅对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举足轻重,对全国山区共同富裕也具有重要的示范借鉴价值。
生态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
生态财富是农民农村财富增加的重要来源。现实中,广大农村拥有丰富的自然生态产品,其环境经济价值大,且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使其逐渐成为稀缺性资源,由此乡村生态产品必然带有财富属性。通过生态振兴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乡村的“生态财富”转化为“物质财富”,必将成为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研究证明,良好的乡村生态环境蕴藏着巨大的生态福利,由此开发的生态产品理论上能满足市场需求,但现实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却面临诸多障碍。根据生态产品功能差异,可以将其区分为物质服务、调节服务与文化服务三类生态产品。不同类型生态产品的特点及其价值不同。因此,必须结合生态产品特性和区域差异,探索差异化的生态价值实现路径。
物质服务类生态产品本身可分割、易确权,一般在产权登记后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其价值,目前此类产品价值实现不畅的原因在于:种植与交易成本高,且生态价值没有通过适当的标识显现,消费者认知不足造成优质不优价。因此要通过降低成本和提高价格来提高其经营利润,需要通过组织嵌入和信息标签进一步促进物质服务类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而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与物质服务类产品一样,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瓶颈在于如何合理利用资源,有效提高价值。目前此类产品存在同质产品多、产业链条短等缺陷,需要通过文旅结合延伸产业链和加强村庄有效运营进一步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对于第三类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本身存在难分割、难确权(如清新空气)的限制,一般需要政府直接购买或通过政府管制形成可量化的责任来实现激励。由于生态补偿机制对机会成本的补偿不完善,市场需求不足且交易成本较高,使其供给动力不足。因此,亟需通过完善科学的核算和产权流转等建立交易机制来促进其价值实现。
生态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行动逻辑与实践模式
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发展思路是“扩中”“提低”和“稳底板、扬长板、补短板、创新板、树样板”。“七山一水二分田”的省情决定了山区是共同富裕的重点和难点所在,特别是山区26县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能否取得标志性成果,事关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全局,因此,浙江把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作为示范区建设的突破性抓手,聚焦重点、精准施策,专门出台系列支持政策,形成了“1+2+26+N”的政策体系。在生态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方面探索可借鉴的机制和路径。
浙江省因地制宜,基于生态产品类型,分类分区域探索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差异化路径,形成了物质服务类、文化服务类和调节服务类三大类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促共富模式。
以农业全产业链和区域品牌模式实现物质服务类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促共富模式是在坚守粮食底线和农业优先发展的基础上,通过“规模生产+产业拓展”,实现农业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三链”整合,探索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旅融合发展的新路子,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以平阳县上林垟村为例,上林垟人通过统一规模生产、统一技术指导,形成“红色种粮联盟”,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加之统一品牌营销,打造了农产品品牌,通过农旅融合发展,打造现代化农业综合体。而区域品牌促共富模式是物质服务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代表,品牌化是农业走向现代化的一条必经之路,而实施品牌化,不仅要引导生产主体创品牌,更需要政府直接参与创品牌。通过建设区域品牌,产品价格提高、销路拓宽,从而帮助农户实现增收。例如,浙江省丽水市作为全国首个生态产品机制实现机制试点,于2014年创建“丽水山耕”这个全国首个全区域、全品类、全产业链的地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基地直供、全程追溯、检测准入”为品牌宗旨,以“生态”为品牌核心,建立“母子品牌”运作方式,整合县域、企业农产品品牌,形成品牌矩阵,实现品牌溢价。通过建立品牌培育机制、打造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等在促进农民农村增收方面走出了一条路径。
以“三生共赢”与“村庄运营”模式实现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杭州临安区太湖源镇的白沙村是通过生态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典型代表,该村通过转变发展理念,利用“木质资源”到“非木质资源”转化发挥生态优势,发展生态旅游促进农民增收,同时强化政府、科技人员、企业和农民农村的多方参与,创新机制促进发展转型。山区要在自然资源保护的基础上,推进生态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发展非木质资源+生态旅游+相关第三产业”,促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确保以优良的生态环境建设推进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最终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的三生共赢。而“村庄运营”促共富模式是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代表,其中乡村建设是基础,村庄经营是关键,乡村治理是保障。要处理好乡村建设与村庄经营的关系,通过村庄建设有效解决乡村“硬件”问题,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水平。适时推进村庄建设向村庄经营转变,重点解决“软件”问题,通过要素整合和机制创新,建立多方参与的村落景区运营制度,不断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使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得以充分实现,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以同处临安的指南村为例,作为临安“村落景区”建设的典型代表,指南村开启了从乡村建设向村庄经营转变的序幕,村庄经营模式已成为山区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目标的一条重要创新路径。以浙江省“千万工程”为契机,该村不断通过村庄整治、美丽乡村和风情小镇建设、村落景区创建,打响了“红叶指南”品牌,成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走出了一条依靠生态资源建设村庄、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乡村振兴发展之路。2021年农家乐(民宿)经营户83户,店铺60多家,全年实现旅游收入630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4.5万元以上。
以竹林碳汇特色模式实现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竹林碳汇促共富模式是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模式,发展调节服务类产品,需要顶层谋划和系统设计,要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金融支持,通过“产权流转+融资推动”机制实现统一流转、统一规划、统一开发与交易,构建起政府、企业、村集体和农民多方共赢的利益共享机制,从而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安吉县是“中国竹子之乡”,拥有竹林101万亩,其中毛竹林87万亩。作为全省首批林业固碳增汇试点、探索形成了“融资推动统一流转经营、碳汇开发撬动产业链重塑”的毛竹产业碳汇共富新路径。主要做法是顶层谋划引导金融资本支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国有金融机构优惠贷款。同时,推进产权流转,探索碳汇产品开发交易,建立集“碳汇生产—收储—交易”于一体的毛竹林碳汇综合性交易平台。此外,设计了科学完善的毛竹林碳汇共富体系,实行从林地流转—碳汇收储—基地经营—平台交易—收益反哺的全链闭环管理。2022年12月1日,浙江省首批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交易暨浙江省碳普惠减排量登记备案系统上线,安吉县的横溪坞村以每吨100元的交易价格实现竹农增收210.46万元,惠及308户竹农。
(作者沈月琴系浙江农林大学副校长,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教授;朱臻系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