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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译保护与利用的生物多样性财富密码​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日期:2023-02-11    点击:

破译保护与利用的生物多样性财富密码

作者:虞 发布时间:20230211

  给人类带来巨大福祉的生物多样性及其生态系统服务,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因此,投资上述自然资产,不仅是为了让自然受益,也是为最大限度地增加发展收益——更何况,从长远视角来看,保护自然所能获取的经济利益,要远远超过保护自然所付出的成本。浙江部分地区通过投资自然资产,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积极探索生物多样性价值转化路径,充分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从全球范围来看,不发达地区的居民往往直接依赖并过度索取自然界提供的生态资源来维持生计,故而形成了贫困与生态破坏的恶性循环。如何走出这一“魔咒”带来的桎梏?一方面,要持续对贫困地区的自然资产进行投入,将资金转移到生物多样性保护或对生物多样性有利的项目上,通过生态保护与修复,让自然增值,从而惠益周边居民;另一方面,要注重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通过提高生态产品的溢价效应,减少人们对自然资源的索取,保持生态系统的韧性,激活贫困地区土地、劳动力、自然风光等要素,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实现从粗放型掠夺式开发利用到产业赋能可持续开发利用的转变,从而带动低收入人群增收,最终迈向共同富裕。

  浙江的“海洋牧歌”、“杨梅经济”和“甜蜜事业”三个案例,体现了生物多样性所蕴含的财富密码。如何从保护自然中寻找发展机遇,让生物多样性赋能共同富裕?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给我们带来以下几点启示:

  首先,生物多样性主流化是基础。在国际上,生物多样性主流化被认为是最有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措施之一,它不仅需要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还需要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例如,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通过探索生物多样性友好乡镇模式,将生物多样性纳入政府部门的决策、规划和实施全过程,引导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生物多样性因素,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倡导亲自然生活,保护原真性生态,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格局。

  其次,价值认同是前提。浙江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深刻认识到“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道理,因此积极发展自然研学、生态文旅、森林康养和生态种养等生态产业,带动居民就业,促进农户增收,让人们尝到保护自然与生态的甜头;不断尝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种路径,激发社会各个层面的热情和智慧,在形成“向生态要效益,向自然要产出”共识的同时,也为产业赋能生物多样性价值实现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

  再次,产业融合是关键。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地区,往往也是生态极度敏感的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如果采取粗放型的发展方式来索取资源、实现生态价值转化,那么只会造成生态的破坏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因此,需要因地制宜探索适合当地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生态资源释放更大的价值。例如,舟山市普陀区的“三条鱼”案例,就是通过延伸渔业产业链,从捕鱼、养鱼再到观光鱼,每个环节都能产生收益;台州市仙居县从卖杨梅到开展杨梅产品深加工,大大提高了小小杨梅的附加值;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依托生态环境资源发展特色经济,开发蜜蜂衍生产品和蜂疗康养、蜜蜂研学等产业,提高产品溢价和附加值,实现百姓增收,促进共同富裕。

  然后,金融支持是动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修复需要资金投入。为此,湖州、丽水等地一直在探索如何利用绿色金融手段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包括开发可持续金融产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以及严格投资风险管理、降低有可能给生物多样性带来负面影响的投资等。台州市仙居县通过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的结合,推出杨梅保险和杨梅贷等金融产品,有效降低了农民的经营风险,促进了传统生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为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共同富裕注入了动力。

  最后,社区参与是保障。社区居民是生物多样性最有力的守护者,也是生物多样性赋能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目标群体。如果光有保护行动,却不能让周边居民从中得到实惠,那么保护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保护的意愿也不会维持多久。实践中,浙江各地非常重视社区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通过让居民在参与中获得持续稳定的经济收益,形成人与自然的利益共同体,既显著提高了保护成效,也逐步建立起良性互动互惠机制。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社会主流意识,争取全社会的价值认同,并通过产业融合、金融支持、社区参与等行动举措,为实现生物多样性价值创造更有利的外部环境,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提供更多可能——浙江在这方面的宝贵实践,为我国其他地区乃至其他国家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也为落实“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提出的行动目标提供了地方实践范例。

  (作者:虞 伟,系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计量大学碳中和与绿色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