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河流是生态系统的思想观念
作者:陶思明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中两次提到“水生态系统”,一次是对国家水网的定义,明确“国家水网是以自然河湖为基础、引调排水工程为通道、调蓄工程为结点、智慧调控为手段,集水资源优化配置、流域防洪减灾、水生态系统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体系”。另一次出现在国家水网“发展目标”中,即“到2035年,美丽健康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
结合国家水网定义,这里的“水生态系统”应是指自然河湖水生态系统,鉴于河流基于自然生成,湖泊多附属于河流,本文为方便叙述,将之概括为河流生态系统。在中央文件中提出河流生态系统的概念是一个很大突破,因为此前的《水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湿地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都没有“水生态系统”或“河流生态系统”的表述。这将有利于守正创新,从生态系统的高度看待河流,树立河流是生态系统的思想理念,重视河流生态系统及其服务功能的整体性保护、整体性发挥,使国家水网的河湖基础更为牢靠。
我们常说河流是人类文明的摇篮,其实河流更是生命的摇篮,全球现存物种中历史超亿年的基本都是水生生物。河流生态系统类型丰富、物种繁多、自然价值极大,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自然少不了河流生态系统。
河流生态系统有不同于森林、草原、农田等陆地其他生态系统的许多特点。比如,河流是线性流动的生态系统,“不尽长江滚滚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都是真实写照,反映了河流生态过程的连续性和通道功能以及携带的能量,这也使河流可开发利用性大大增强。人们不仅从河流中取水、捕捞水产品、获取精神力量,更借助河流发展河海联运、开发水电、排放废水等。再比如,河流生态系统的维系、保护与开发利用,不像森林生态系统的采伐与保护可以分区域进行,也不像城市与乡村可以分界管理,而是同在一体、难以分开。任何一个点上的开发效应都会影响整条河流,这也反映了河流生态系统的敏感性、脆弱性和开发利用的局限性。
这些特点足以说明,河流不是只有单体物质的水,而是大地上最活跃、最富功能性的生态系统。不仅本身生态过程复杂、生命活动旺盛、物产富饶、景观秀美,更关乎河流所能影响到的两岸生态系统的兴衰、地下水的补充平衡等。
但是,在过往的岁月里,我们很少提及河流生态系统,在实践中倾向于就水论水,以各种方式将河流高度资源化,导致河流水系自然连通性严重受阻,甚至被片段化分割,许多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栖息地也不复存在。比如,一些地方在治水过程中,将河道不合理硬化,许多河流束窄、河湖分家、河水流淌范围缩小,河流生态系统的形态、流态、物态、生物多样性和服务功能,相比自然状态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中提到的河湖水域空间保护、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水质维护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面临的严峻挑战,以及原常年有水河流的持续断流、区域性地下水位下降、可利用水资源减少、黑臭水体久治不愈等问题,都能从河流生态系统被长期弱化,导致其生态完整性、系统性、原真性严重受损中找到原因。
经济社会对河流资源永不言多的开发利用需求,河流重要性以及遭遇人为因素显著改变后的窘境,迫切要求我们站在河流生态系统的高度,全面审视河流开发治理和河流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河流资源不能闲置,偶尔泛滥成灾不能放任,但也不能将其开发得河不成河、生物多样性大幅下降,治理得羸弱不堪、了无生气。
当年,周恩来总理抓水利时重视“戒慎恐惧”,认为治水要同自然界打交道,违背自然规律,什么都做不成。各地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开发治理河流,更应遵循河流生态系统规律,从河流本身和区域环境与发展大局出发,补上只见河水不见河流生态系统的短板,一切开发治理以生态合理性为准绳,最大化维系河流生态系统自然性。这是神州大地在健康河流生态系统滋养下才能充满生机的需要,是保护河流生物多样性的需要,也是涵养更多水资源实现国家水网规划各项目标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