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帮扶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双轨”
作者:郭运洲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2日
常言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近日笔者在下乡调研时,就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一家企业去年因违法生产、超标排污受到了县生态环境部门的依法处理。企业负责人先后申请行政复议并找人疏通关系,但“明暗两手”均未达到免于处罚的目的,故而心生怨气,在多个场合扬言有机会“收拾”执法人员。当执法人员带领治污专家上门帮扶时,这名企业负责人仍然冷言冷语。执法人员并未“较真碰硬”,而是冒着炎炎烈日,和专家一起对企业进行了全流程“把脉问诊”,并给出了整改建议。企业在生态环境部门的帮助下,很快提升了治污能力,正常生产经营得到了保证,生产效益同比大幅度提高。企业负责人羞愧感激之余,给生态环境部门送锦旗致谢。“帮扶解心结,冤家成朋友”一时传为佳话。
在这个案例中,基层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坚定、宽阔坦荡的心胸都让笔者深受感动,也引起笔者深深的思考。有人说环境监管工作容易得罪人,那要看执法人员怎么做。如果“案结”就“事了”“关停”就“大吉”,光“踩刹车”不“加油门”,确实会招致企业及其员工的不满。反之,如果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提升治污能力,不但可以有效消除企业受处罚后的心里芥蒂,同时有助于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于国于民于企业都大有裨益。有鉴于此,执法人员应将执法、帮扶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双轨”,做到“执法有力度,帮扶有温度”,用心、用力、用情写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时代答卷。
依法治污要体现一个“公”字。环境执法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如果执法不公,有关系的企业就会有恃无恐,没关系的企业也会因心怀不满而寻机偷排偷放,导致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面对辖区环境污染问题,执法人员应一把尺子量到底,坚决杜绝徇情枉法,更不能“看面子”或“拿好处”充当违法企业的“情报员”和“保护伞”。
帮扶企业要体现一个“实”字。大部分企业接触到的污染治理新政策、新要求及新设备、新技术等信息有一定的局限性,时常处于“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的状态。环境执法人员要牢记初心使命,常态化到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必要时与治污专家并肩入企,提高帮扶工作的科技含量,帮助企业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升治污能力,甘当不领企业工资的“环保参谋”,以实际行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