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推进高质量发展
作者: 钟寰平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8日
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总体部署,出台一年多以来,对我国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治理、形成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助力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发挥了重要作用。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不仅仅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环境治理向深里走,生态环境质量从源头上、根本上改善的需要。一年多来,各地纷纷出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明确减污降碳协同时间表、路线图。上海市到2025年推动一批典型协同控制试点示范项目落地应用;河北省开展城市二氧化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试点示范,力争2030年前所有设区市实现“双达”;吉林省力争2025年在全省推广并建成较为完善的“碳普惠”制度。
同时,各地还开展城市、产业园区、典型企业、政策机制等多层面、多类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价值的典型做法。浙江省积极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指数研究与应用,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提供指引和动力;重庆市不断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机制,完善排污许可制管理,融入碳排放信息,推进园区近零碳试点;江西省以强化绿色金融支持为突破点,助力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实践证明,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可以做到一石二鸟、事半功倍。当前,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成为我国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然选择,必须抓好落实,引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要紧扣重点领域,强化源头防控。围绕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生态建设等领域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协同实现生态改善、环境扩容与碳汇提升。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通过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
要坚持系统观念,优化环境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不仅是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环境效益的协同,也包括经济层面的协同增效。要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要同频同效同路径,同时同步同目标,推进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一体推进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无废城市”建设。
要发挥创新优势,鼓励先行先试。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离不开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要在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海湾、重点城市群,加快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鼓励各类产业园区提升资源能源节约高效利用和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支持打造“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低碳城市建设试点,总结推广经验。
言必信,行必果。面向新征程、新目标,我们必须锚定目标,在已有成效的基础上,努力让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结出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