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施保障人工湿地稳定运行
作者:徐立文 发布时间:2023年7月7日
人工湿地是指模拟自然湿地结构和功能的综合生态系统,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协同作用实现水质净化和生态提质,在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保障水安全、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期,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北方某市的人工湿地开展调研,系统了解湿地运维管护情况,发现了一些影响湿地功能发挥的突出问题。
一是管理机制未理顺。人工湿地运维管护涉及生态环境、林业、水利、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因体制机制不健全,部门之间工作职责不清晰,主管部门和运行主体不明确,导致政出多门,管理混乱。
二是资金保障不到位。人工湿地运维资金缺口较大,大部分县(区)没有制度性专项资金。如该市 21 处人工湿地每年所需运维经费约 2200万元,2022年实际投入不足200万元,有40%的湿地基本无运维经费。
三是湿地运行超负荷。该市部分人工湿地淤积堵塞、植被暴发式生长,生态功能退化严重。还有部分湿地实际处理能力远超设计处理能力,超负荷运行,破坏了湿地生态平衡,使湿地水质净化功能近乎丧失,甚至出现出水指标劣于进水指标的问题。
当前,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转变,对人工湿地的建设和运维提出了更高要求。笔者建议,各地应结合现代水网建设、雨污合流制管网整县制清零等重大工程建设,着力破解影响人工湿地建设与运维的瓶颈,为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明晰管理职责。针对人工湿地权属不清、职责不明等问题,各地可探索推行“独立运作、统一监管”的人工湿地运营模式,明确各人工湿地建设管理责任主体,鼓励采用EOD、PPP等模式开展人工湿地建设运营或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负责日常运行维护,由县级以上行政部门监督工作成效,实现“建设—运行—监管”闭环管理。
二是强化修复改造。对现有人工湿地全面开展现状调查评估,对功能退化或不能满足水质净化需求的逐一制定修复改造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人工湿地修复技术标准,分批次全面恢复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功能。同时,建立健全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人工湿地进出水质和底泥进行检测,对水生物生长状态和降解净化功能分析研判,实现人工湿地长效运行、水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
三是拓宽筹资渠道。充分利用中央及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带动作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人工湿地建设。将人工湿地运行维护费用列入市、县政府一般公共预算,保障人工湿地稳定运行。探索采取出售人工湿地处理后的再生水、参与碳汇交易等方式,挖掘人工湿地经济效益产出,反哺日常运维。
作者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