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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日期:2023-07-22    点击:

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作者:张修玉 发布时间:2023722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总结新时代十年的实践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正确处理几个重大关系。其中之一就是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即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这无疑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明了方向。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是贯彻绿色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必然要求。因此,进一步科学厘清工作思路、规范指引工程实施和系统加强监管力度,具有重要意义。

  从顶层布局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陆续在全国实施了51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主要在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等三区四带布局重大工程。2021年年底,《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出台,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重大工程建设的监测监管能力。

  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首先应科学厘清工作思路。为此,一要摸清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部署需要以问题和生态功能为导向,通过分析生态环境现状,认真梳理各个环境要素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摸清生态系统变化趋势,为生态保护修复和工程管理提供可靠支撑。二要划定生态保护与修复片区。综合生态调查评估结果和生态保护修复关键技术,考虑地形地貌、河流水文、土地植被等因素,确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布设片区,再针对突出问题,按照一块区域、一个问题、一种技术、一项工程的思路,形成生态保护修复关键技术整体解决方案。三要制定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改变按生态要素或资源种类保护治理的工作模式,在明确生态环境主要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综合修复。四要建立健全工程实施保障。生态保护修复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按照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应从组织领导、绩效考核、资金投入、监测预警等方面提出体制机制上的创新方法和路径。

  其次,规范指引工程实施也很重要。一方面,应强化系统思维,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疗,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另一方面,应注重整体推进,在重点突破的同时,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要按照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

  再次,加强本底调查,摸清自然生态环境概况。本底调查范围应针对区域(或流域)、生态系统等不同尺度、不同梯度进行,深度应不低于同类工程的有关要求,制作基础调查图表数据应符合自然资源及相关专项、专业调查要求。区域(或流域)尺度上,需关注生态空间格局,明确组成生态系统的类型、数目及分布;生态系统尺度上,需关注构成生态系统的群落特征,明确动植物组成、生境质量、关键物种分布等。此外,还应调查生态系统受威胁情况。

  从次,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开展保护修复。针对各类型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分别采取保护保育、自然恢复、辅助再生或生态重建为主的保护修复技术模式。例如,对于代表性自然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宜采取建立自然保护地、去除胁迫因素、建设生态廊道等保护保育措施;对于轻度受损、恢复力强的生态系统,则主要采取消除胁迫因子的管理措施进行自然恢复。

  最后,开展监测评估,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对生态保护修复区域采用遥感、自动监测、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过程动态监测和生态风险评估。在结果和风险可控原则下,借鉴已有经验做法,对可能导致偏离生态保护修复目标或者对生态系统造成新破坏的保护修复措施和技术、子项目的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等,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相应调整修正,尤其要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监管力度。

  需要强调几点:在构建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监管系统上,要依托三线三区划定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平台,实现生态保护修复信息系统管理与集成,推进各类数据共建共享,构建国家地方互联互通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监测监管平台;在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行业监管平台上,要加强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地等重点领域的动态监测、智慧监管和生态风险预警,推进重点项目落地上图、绩效评价等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水生态监测体系和信息平台,提高河湖、地下水监管能力,加强海洋尤其是海岸带与美丽海湾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能力建设,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智能化、精准化监管水平;在建立监测预警体系上,要充分利用国土三调以及其他有关专项调查成果,建立生态调查监测预警体系,系统开展森林、草原、河湖等生物多样性与生态演变调查,全面摸清我国陆域和海域生态状况;在健全重要生态系统生态评价体系上,要增强森林资源监测评价数据采集和分析评价能力,建立健全草原生态基本状况和监测评价体系,开展全国河湖生态状况普查,构建国家级湿地生态监测体系,并健全海洋生态监测网,全面提高生态评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