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项目”“护环境”并非二选一
作者:梁睿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6日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举办,会上播放了2023年一季度、二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了涉及16个市61个县(市、区)的64个生态环境问题,显示了安徽勇于自揭家丑、切实解决问题的决心。联系不少地方因生态环境问题被监管部门通报和约谈的报道屡见不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客观上看,许多生态环境问题是过去多年粗放式发展遗留下的,整治需要时间,恢复也需要过程,在有限预算下,很多整改工作也只能逐步推进。主观上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投入大、见效慢,不少地方更在乎经济发展速度和财政收入,当“上项目”与“护环境”发生冲突时,天平往往向“上项目”一边倾斜,甚至对一些污染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事实上,“上项目”与“护环境”并非二选一的关系,出现重项目而轻环境的问题,不仅是发展理念的偏差,发展能力也有待提高。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要把握好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
首先,树立正确发展理念。既不能在发展经济中对生态环境竭泽而渔,也不能在保护生态环境的过程中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高水平保护可以为高质量发展把好关、守好底线,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转型升级,倒逼实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
其次,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经济发展是政绩,环境保护同样也是政绩。要进一步优化环境考核目标,将生态文明指标列为地方领导年度重点考核内容,把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域无垃圾和禁塑减废、水资源保护、国土资源保护等指标有侧重地纳入指标体系,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所占比重。同时,对生态环境考核目标要动态监测和随机检查,防止为了达标和应付生态环境考核检查而出现停工停产、突击整改等行为。
再次,重视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工业“三废”、餐饮油烟、建筑扬尘、施工噪声等污染往往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对此,要按照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流程和规定的时间节点,对群众诉求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切实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杜绝调查不及时、调处不到位等现象。及时将整改结果公开、公示,将整改成效“晒”在群众面前。同时,要将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集中的污染问题纳入重点攻坚清单,限期整改一批、依法查处一批,倒逼企业落实整改方案,协调解决居民诉求,让困扰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