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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缓与适应并重 协同应对气候变化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日期:2023-12-02    点击:

减缓与适应并重 协同应对气候变化


作者:杨秀 李政                 发布时间:20231202


当前,全球范围内热浪、强降水、干旱、飓风、极寒等极端天气事件频发,造成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生物物种减少,给全球生态系统带来不可逆的损害;同时,也导致粮食减产,威胁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打击,成为全球性的非传统安全威胁,是人类共同面临的现实而紧迫的危机。随着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日趋严峻,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人类相互依存形成命运共同体,各国必须同舟共济,携手应对气候变化。

减缓与适应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大对策

按照业界的共识,减缓与适应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大对策,共同服务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其中,作为减缓气候变化的阶段性目标,碳达峰碳中和强调通过减少碳排放或增加碳汇,让气候变化的速度变慢,这需要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林等经济社会系统实现低碳转型,比如节约能源、提高能效、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植树造林、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减缓是遏制气候变化的根本措施,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挑战。适应则强调趋利避害,降低已发生的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或预先防范风险,需要通过调整我们的基础设施、自然生态系统和管理体系来实现。例如,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城市以加强抗洪、抗旱、抗风暴的能力,保护森林等生态系统以减少灾害,完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体系以提前防范气候风险等。当前,气候变化正在发生且预期会产生越来越严重的灾害风险,适应行动能直接有效地保护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安全,因此成为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从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的阶段性发展看,减缓与适应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虽然大多数国家已经承诺要在21世纪中叶左右实现碳中和,但未来几十年内,全球碳排放将经历增长、达峰、下降再到中和的过程,温室气体总量还在不断累积,全球温室效应将不可避免地持续增强,造成全球温升继续增加到1.5~2摄氏度甚至更高,从而扩大和加剧气候变化风险及其不利影响,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从措施成效看,减缓与适应存在一定的协同性。例如,保护与修复森林、增加城市绿道、节水节材、低碳交通、加强农业管理等适应措施,既有利于减碳,又有助于防范气候风险。同时,二者也在一些领域存在冲突。例如,为适应极端高温而增加空调数量,会造成碳排放的增加;建设紧凑型城市有助于节能减碳,却增强了城市热岛效应。因此,这些措施的制定、实施应遵循整体利益、责权对等、适应优先、最大收益和补偿行为等基本原则,权衡近期与中长期发展利弊来采取行动。

减缓与适应的中国行动

只有减缓与适应协同推进,才能最大程度减轻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确保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二者缺一不可。我国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2020年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我国已将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推动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构建了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各部委和省区市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减缓气候变化行动稳步推进。

我国是全球最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家之一。21世纪以来,我国因气象灾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年均超过3000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年均为1%~3%。从2007年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出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的原则以来,我国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包括:陆续出台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等综合性的政策文件,开展了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与全球适应中心合作成立中国办公室,将适应努力纳入中美、中法、中非等国际气候合作框架和气候变化南南合作。

从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指标评价来看,2010年到2021年,我国的气候适应行动力度不断加大,实现了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比例不断降低。在全球气候变化日益频发的趋势下,未来我国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面临巨大挑战,需持续发挥适应对策预先防范治未病的特点,以应对不断加剧的气候变化风险。

协同应对气候变化

为切实保障国家气候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守护人民健康,笔者提出以下减缓与适应并重、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建议:

一是以加强协同控制为出发点,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战略要求。强调应对气候变化中减缓与适应并重的基本原则,将减缓和适应的目标贯穿于国家中长期重大战略,体现在国家、部门、地方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规划、双碳工作方案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同时,加强地方层面对气候变化影响的认识,推动地方构建协同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的治理体系,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将相关内容作为重点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二是构建部门间协同互动的工作模式。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强化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参考减缓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的经验,建立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成效的评估方法和考核体系,将适应气候变化的总体需求与农、林、水、基础设施、应急、人群健康等部门工作挂钩,形成部门间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协同与反馈机制,增强适应政策、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大适应气候变化的工作力度。根据全球适应中心发布的报告,适应气候变化每投资1美元,可产生2~10美元的净经济效益,早期预警系统挽救的生命和资产价值至少是成本的10倍。可见,气候适应是协同应对健康、经济和气候变化三大危机的最佳选择,能有效减小社会边缘群体的脆弱性,并带来可观的社会和环境效益。与减缓相比,目前我国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相对较少,需要各级政府制定更详细具体的适应目标和政策,推动技术创新,开展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和公众的适应行动,提高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