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建设全域森林城市
作者:陈杰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
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各种资源要素在城市快速集聚,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步伐最快的城市化进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指出,“森林既是水库、钱库、粮库,也是碳库。植树造林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业,要一以贯之、持续做下去”,“要在绿化基础上加强彩化,多种一些色彩斑斓的树种,努力建设全域森林城市”。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展全域森林城市建设,为开创城市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在发展理念上,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的城市文明观。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是城市发展和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面对工业文明时代以来人类面临的诸多环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以深邃的历史眼光创造性提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科学论断,指明“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这是对自然规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深刻洞察和精准把握。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兴衰规律同样适用于这一重要论断。森林是人类文明的摇篮,人类的文明与发展都是以良好的生态为基础的。城市森林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生态支撑系统和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是城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纽带,对于城市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具有重要作用。全域森林城市是具有生态文明时代特征的城市发展新模式和新理念,其本质是城市尺度的生态文明形态,核心在于以人为本,目标在于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最终达到人、自然、社会和谐相处。因此,全域森林城市建设要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市规划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合理统筹城市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促进城市生态系统和生活系统相融合;注重恢复城市自然生态,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积极推进城市废弃土地生态恢复与重建工程,治理污染土地,为城市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在价值指向上,坚持“把绿水青山保留给城市居民”的城市民生观。城市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是让人民的生活更美好。城市化发展为人们提供各种生活和工作便利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生态环境污染等问题,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和幸福生活带来了新的挑战。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人民对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也愈发迫切。森林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空气、保持水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保障人民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在物质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充分享受生活质量的改善和保持精神愉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城市森林建设不仅是城市绿化的问题,而且是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的重要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也是我们党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等理念的重要民生问题。全域森林城市建设一方面强调在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始终重视森林在城市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和多种功能,主张将城市森林作为城市绿色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之中,充分发挥绿水青山的生态效益,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态保障;另一方面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重视加强森林、湿地的休闲游憩价值、旅游观光价值等的开发,促进森林旅游业、特色林产品、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发展,实现森林生态、经济、文化与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有机统一。
在依靠力量上,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城市主体观。城市的主体是人民,全域森林城市建设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业,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域森林城市建设的全过程,激发人民建设全域森林城市的主体意识和内生动力,形成人人参与建设全域森林城市的良好氛围。一方面,紧紧依靠人民建设全域森林城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与参与,任何事业都无法真正有效地开展,更无法获得最终的成功。全域森林城市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立足于公共事业的整体规划主导顶层设计,需要人民群众群策群力、积极参与。因此,应以开展全域森林城市创建活动为契机,在全社会播撒生态文明的种子,坚持通过引导和促进人民群众生活方式的绿色化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围绕打造低碳型绿色生态城市的目标,宣传普及林业碳汇知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以积累碳汇、减少碳足迹为主题的植树造林等绿色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将人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全域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又是历史的见证者。党领导人民建设全域森林城市的工作成效应该由人民群众来评价。应从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要出发,通过保障其环境知情权、环境监督权、环境决策权、环境参与权等权利,逐步拓宽和保护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渠道,鼓励人民群众以适当方式依法参与城市规划和全域森林城市建设活动。
在思路方法上,坚持“城乡一体化”的城市系统观。在全域森林城市建设中,应以系统思维进行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乡村地区是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深厚的发展潜力。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积极促进城市和乡村的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逐步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统筹协调发展,是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经阶段。全域森林城市建设要前瞻性考虑城市的动态发展和空间扩展的需要,不应仅局限于市中心,还应涵盖城市郊区以及乡村地区在内的大城市范围,致力于打造城乡一体的森林生态系统。这既是城市和乡村人民的共同诉求,又是新时代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因此,全域森林城市建设要统筹考虑城乡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关联性,注重城市和乡村的协同配合,使城乡的各种生态要素有机组合并融入城市复合生态系统之中。推进城乡政策措施一体化、管理一体化、投资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机制一体化,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通过森林步道等充分展示全域森林城市的绿色风貌和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