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荒山的原生态价值
作者:陶思明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2日
今年年初,中央有关单位公开通报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在水土保持核心区“挖山造田”名列其中。通报称,长汀县实施耕地、山林开发项目,通过劈山、平山“造田”,将地势陡峭、缺少水源、沙化严重的山坡开发成梯田,不顾缺水实际硬造“水田”。这样一来,当地虽然连续22年实现了名义上的耕地占补平衡,但部分新造田块耕种困难、缺水抛荒,有的山林开发项目烂尾、植被破坏。如此“挖山造田”,不仅没有真正补上耕地,还毁坏了山的本真,在经济和生态上的“双输”值得深思。
这一典型问题涉及对山的开发利用问题,是很多地方面临的共性问题。上述问题中被开发的区域,虽无严格归类,实际上呈现出荒山的典型样貌特征。当前,与山有关的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已经有相关保护和管理规定,而荒山仍未得到充分重视,成为常被项目开发所侵占的对象。然而,荒山本是原生态,有其生态服务功能,也是值得欣赏和保护的,而非只有人工开发利用这一个选项。
从开发利用的角度来看,历经数千年的人类活动,那些地势平缓、水土条件较好的荒山早已被开垦为农田。而在历史上没有变为农田的荒山,往往因坡度陡、土层薄、存不住水、温度低、多风等特点,不能整齐划一生长出高大乔木林,也不能变成优质放牧草地,现在要想拓展为农田仍然受到条件限制,将其开发建设为高标准农田则更加困难,硬干很可能就是高投入低产出,不仅得不偿失,还破坏了原有生态。
而从生态的意义上看,人们或许小看了荒山真正的价值。与典型的森林、草地、农田相比,荒山在一定自然条件下展现出了原生植被景观的差异性,但荒山也不是绝对的荒凉,也有矮林、灌木林、地被植物、苔藓、空地、裸石、水沟等生态要素交错分布,也有动物活动其间,构成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我国3/4的国土为山地,荒山荒地是其中原生态特征显著、分布较广的一类土地类型。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中绝大部分为多样生态系统的复合体,包括但不限于森林、草地、湿地等单一的生态系统。除典型平原外,绿水青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域、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无不与荒山为伴,共同形成不可割裂的整体。荒山同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着多样化的生态服务,关乎自然景观、水的汇流、碳的贮存、空气的清洁,作为野生资源采集地、放牧地、游览地支持着生物学、地学研究和户外文化活动等。
原生态有不可替代的美丽,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我们应改变对荒山的看法和态度,维护荒山的原生态和自然美。无论是保护恢复自然生态,还是人工开发利用,都要正视荒山的原生态价值,将其视作不可多得的宝贵自然资产,多一些顺应原生态的自然发展,少一些违背自然规律的开发改造和无序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