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长江流域涉水工程生态流量管理
作者:张丛林 康文健 发布时间:2024年4月8日
保障生态流量是维系河湖生态结构完整、保障河流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相关部门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用水保障,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水量分配的政策性文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距离恢复长江流域生态平衡、减轻涉水工程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以及维持生态系统健康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长江流域涉水工程生态流量管理标准尚未统筹、生态流量管理方式有待完善、生态流量相关科研和监测存在差距等。
在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确保涉水工程生态流量的科学管理与有效保障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为实现这一目标,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系统性地加强生态流量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完善且协调一致的长江流域涉水工程生态流量管理体系。根据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的总体要求,在充分参考和吸收相关部门在不同阶段针对生态流量管理所形成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协调一致的生态流量管理要求和考核标准。其中涵盖生态流量的计算方法、调度决策等多个层面,尤其要注重跨部门协同,消除原有管理规定之间的差异和冲突,以实现生态流量管控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同时,确保新建立的标准体系既符合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的整体战略规划,又能满足各类涉水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为地方政府加强其他河湖的生态流量管控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涉水工程综合效益的发挥。
二是强化长江流域涉水工程生态流量精细化分类管理。考虑涉水工程的规模、功能定位、调节性能和运行特点等,从生态流量、生态敏感期需水量和用水总量控制等方面入手,开展精细化分类管理。对于调峰电站、引水式电站,生态流量管理主要以瞬时流量控制为主;对于上下游水位衔接的梯级电站,可以采取日均流量进行控制,同时控制生态水位;对于具备综合利用功能的水电站工程,根据工程枢纽布置、电站运行方式和水库调节能力,以保障电站尾水以下河段的生态流量为目标,协调生态流量调度与发电、航运、防洪、供水等的关系;对于具有较强径流调节能力和调峰能力的水库、水电站,充分挖掘丰水期、平水期以及枯水期的径流调节能力,合理安排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对于调水工程及城乡供水水库,根据生态流量目标、供水区的水资源条件和生态保护要求,优化水库调度运行方式,明确取调水的生态流量约束条件,强化取调水规模及过程管控。
三是强化长江流域生态流量保障与生态保护修复状况的监测和科研攻关。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流量与生物资源协同监测网络建设,建立生态调度与长江水质、生态系统变化监测的协调机制。搭建监测、反馈与预警一体化平台,促进生态流量和生态调度的适应性管理。基于供水安全、水华风险防控、长江口压咸等水环境保护目标,开展水库生态调度优化及其效果评估研究。统筹涉水工程运行调度各方面需求,建立生态调度模型研究与生态调度原型试验互馈模式,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多目标协同生态调度方案。在长江上游干流及其重要支流进一步扩大生态调度研究工作覆盖范围,包括在干流上的相关控制性工程和环境敏感区的梯级电站,强化生态调度研究,为后续实现长江经济带水库群联合调度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