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区块”特征精准科学落实分区管控策略
作者:朱德明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6日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为高质量发展“划边框”“明边界”。在政策具体落地时,还应当结合经济区、主体功能区、生态功能区、生态空间区等“区块”的区内同一性和区间差异性,实施更加科学、更为精准、更加健全的整体保护和系统性治理,维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要对不同经济区域实施差异化精准管控。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社会经济发展存在巨大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含量、环境准入条件、企业治理能力等方面均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在中观尺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其经济发展重点、产业方向也各不相同。因而要充分考虑自然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差异,深入分析各个经济带开发建设活动布局、规模和强度,统筹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实施更符合当地经济发展和污染防治的对策措施。
要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施差异化精准管控。我国编制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把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大功能区域。要分析区域生态特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生态敏感性空间分异规律,在不同的功能区域设置不同的发展、限制和禁止的准入门槛,在不损害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优化和调整产业布局,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染防治水平。
要对不同生态功能区实施差异化精准管控。我国不同区域的生态系统类型、生态问题、生态敏感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类型及其空间分布特征各不相同,《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将全国陆地生态系统划分为3 类3 个生态大区31 个区。各个层次的生态功能区划应互相衔接,符合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目标,确定不同地域单元的主导生态功能,不得造成生态功能的改变,作为指导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的重要依据,实行优先保护,适度开发。如对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重点区域,应当分单元识别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管控要求。
要对不同流域实施差异化精准管控。针对水文资源、水系流向等,我国相继制定《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淮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流域性法律制度,统筹考虑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关系,以及流域间生态功能的互补作用,实施分流域的差异化环境管理制度,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要聚焦流域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从问题识别到解决方案的分区分类管控策略,制定重点流域的环境承载目标与差异化准入对策。如长江全流域要加强沿江重化工业水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防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黄河流域要优化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和新能源产业布局,促进中下游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要对不同的生态空间区实施差异化精准管控。基于生态环境问题复杂多样,生态环境空间异质性明显,区内的同一性和区间的差异性同时存在,不同空间地域和空间尺度上表现形式和问题成因差异较大,具有显著的空间分异特征,要分析其空间分布规律,确定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调整为主要内容,优化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格局,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升国土空间的生态环境管控水平,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绿色宜居、生态空间水清岸绿,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
要对不同的实验试验区实施差异化的精准管控。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自然生态和污染防治的差异性很大,可以选择重点区域、流域和城市,加快建立从问题识别到解决方案的分区分类管控策略,先开展多路径、多形式的试点试验示范,然而由点到面,总结先进经验,加快应用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