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应更聚焦多样化自然生境恢复
作者:陶思明 发布时间:2024年9月6日
日前发布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状况公报(2023年)》指出,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总体呈现恢复向好态势,以“十年禁渔”为重点的长江大保护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水生生物生境总体稳定,水生生物多样性稳步提升。但也要看到,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尚未恢复,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形势仍然严峻,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仍处于低位。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仍面临很多困难,需要付出更多努力。
长江是流动的生态系统,不仅是水体的流动,更是生态的流动、生物的流动,一个点上人类活动产生的生态效应也会传导到上下游。生境多样性决定着物种多样性,长江水生生物种类繁多,是以多样化生境为前提条件的,如鱼类有产卵场、摄食场、越冬场,洄游性鱼类还有洄游通道,不同物种及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需要有不同生境提供支持。因此,生境的保护恢复,是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重要内容,尤其要保护河流生态系统的连通性,为生物提供多样化的生境。
但是,人力驱动导致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变化巨大。纵向上,虽然江河的水流不断流,但水生态系统却不够连续,大坝阻隔导致中下游生态系统和上游生态系统难以连通。横向上,长江中下游100多个通江湖泊中,目前仅洞庭湖、鄱阳湖、石臼湖等少数湖泊与长江干流自然连通,而且一些湖泊也在退化,如有的湖泊近几十年来泥沙大量淤积,湖盆平均淤积高1.2米。这导致水生态江湖交流、水生物江湖洄游受限,原本宽敞富庶且不断进化的生境变得逼仄单一,一些特殊生境丧失或不能利用。而多样化适宜的生境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是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在物种兴衰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相关部门表示,接下来,在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的同时,将通过物种全生活史保护、重建长江鲟自然种群、中华鲟“陆—海—陆”仿自然生活史接力保种、葛洲坝下产卵场自然繁殖试验、重要栖息地修复等措施,推进水生生物恢复。这些措施无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但仅此还是不够的。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应当更清晰地聚焦于多样化自然生境的保护恢复,通过管控减免各种显著改变生境自然性或使其退化的人类活动,最大限度恢复基于河流湖泊生态系统本身的自然生境,尤其在河湖生境畅通性上要有所作为。比如,通过适当方式使长江中下游和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生态上有最低限度的主动连通。再比如,使一些有条件的湖泊恢复通江,这不仅是保护水生生物的需要,也有利于根治一些湖泊人为脱离长江后水污染久治不愈的顽疾。
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的良好性,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无可替代的,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尽管高水平保护恢复的难度不小,但有梦想才有远方,要积极创新举措,争取在严重制约保护的瓶颈问题上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