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探索

实践探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践探索 >> 正文

四川凉山:推进绿色发展 实现富农增收

文章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1-11-21    点击:

四川凉山:推进绿色发展 实现富农增收

记者:沈翔 发布时间:20211121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立足“生态立州、产业强州”战略布局,依托绿色资源开发潜力优势,紧扣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多、体量大、分布广、靠林住、对林熟等特点,广泛开展森林管护、产业发展、植树造林等绿色发展工程,全力统筹区域生态保护与脱贫后续扶持工作同频共振、同步推动、同向发力,打造了一批特色明显、产业融合、绿色共享、生态高效的林草产业项目,在不断保护森林草原生态环境的同时,有力拓展群众增收渠道,实现绿色发展富农增收。

 

优化公益岗位设置,巩固生态管护成果

 

一是确定生态护林员身份。严格精准把握生态护林员聘用政策,做好政策衔接和续聘工作保障,避免生态护林员因搬迁远离管护责任区发生解聘失业现象,实现选聘生态护林员人数2万余人。二是实施管护区域调整。全面研判集中安置点搬迁分布情况,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点区域林地草地和生态护林员基本情况分析,坚持就近管护的原则,统筹天保、公益林管护力量,在确保不出现管护空白区的前提下,科学调整管护责任区,确保易地搬迁生态护林员通过森林、草原、湿地、石化土地资源管护责任区实现就近参与生态管护。三是确保脱贫政策延续。坚持四不摘政策,在相关规定下确保生态护林员享受政策持续稳定,并优先续聘能认真履行护林职责、年度考核合格的生态护林员,保证易地搬迁生态护林员持续参与生态管护。在适当条件下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优先聘用移民搬迁的脱贫人口。

 

实施合作参与模式,壮大生态建设力量

 

一是支持搬迁村进行合作社“组建”。依托以工代赈、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广生态建设扶贫合作社建设,支持易地搬迁村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合作社+农户等模式组建涉林专业合作社建设,创建县级以上涉林合作社60余个,引导并支持合作社参与造林、管护、经营、产业等林草建设工程增收,并在同等条件下将道路绿化、公园绿化、荒山绿化等造林项目优先议标发包给相关合作社,实现绿色建设。二是鼓励引导迁入地合作社吸纳。坚持就近吸纳的原则,鼓励迁入地涉林专业合作社吸纳易地搬迁户中有劳动能力人口入社参与林草生态建设,指导支持当地林草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精准落实任务,“产业园+经营主体+小农户体系吸纳3.6万人直接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惠及48.6万脱贫群众,让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和增收致富。三是开展合作社社员技能提升。组建全链条林草技术服务团队,搭建外援专家+内源能手+乡土专干林业人才科技服务体系,依托专业技能培训、新型素质培训、农民夜校等载体,广泛开展上门送教、自主选学、实操试点等菜单式、点对点培训服务,全力提升合作社专业技术水平,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同时,实现搬迁群众技能提升,做到可持续增收致富。

 

加大林草产业发展,提升后续扶持功效

 

一是规划引领。出台《林业和草原“十四五”规划》,分县分类分区域制定发展举措,整合各类资金资源,重点打造林木、林耕、林旅为特色的生态产业,实现一县一品、一点一色、多点开花,全力壮大林业产业发展,全州特色经济林面积达1593.85万亩,林草综合总产值达200.11亿元。二是建强基地。坚持基地建设、辐射带动,创建国家林下经济套种区、省现代林业示范区等园区,累计建设规模约20万亩,建成各类配套基础设施1600余亩,标准化加工厂房、物流平台、科研基地20余个,旅游公路、观光步道300余公里,周边新增特色林业产业带近10万余亩,实现产值5亿元。三是打造品牌。依托凉山特色农林产品效益,加大凉山+”商品培育力度,建立特色产品线上线下长效销售体系,建成20余个林下经济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建成1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89个乡镇电商服务站、577个村级服务站,建成特色(旅游)商品购物体验店150家以上,全州林下产业畜禽肉制品、中药材、花卉等200余种农林特产品通过电商渠道实现包装上线互联网销售,实现助农增收。四是广拓渠道。利用林草产业发展,大力开发肥料供给、田间管护、精深加工、包装物流等配套业态岗位,新开发近1200个固定岗位助农增收;利用安置点周边良好自然环境,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特色商品开发销售,打造10多个林业特色节日,近500家森林康养人家,吸纳1.16万名群众参与旅游开发,直接拉动群众经济收益增长,2021年实现林业旅游康养创收10.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