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相映 古今交辉 宜居宜业
莆田走绿色发展之路实现生态惠民
记者:陈伟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5日
盛夏时节,行走在福建省莆田市穿城而过的木兰溪河畔,树木成荫,百花争艳,白鹭不时从清澈的水面上翱翔而过,一派水乡风光。
近年来,莆田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先后出台《莆田市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莆田市湄洲岛保护管理条例》《莆田市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莆田市山体保护条例》《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以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划定生产、生态和生活空间,走绿色发展之路,实现生态惠民。
木兰溪成为推动当地经济腾飞“发展之河”
木兰溪是莆田人民的母亲河,发源于戴云山脉,干流全长105公里,经莆田城区流入大海。经过20多年的综合治理,木兰溪已由原来“水患之河”转变为“安全之河”“生态之河”,成为莆田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展示窗口。
“每天都有不少市民、游客来到千年木兰陂公园打卡,感受木兰溪整治后的生态之美。”木兰陂公园负责人说。
木兰溪是如何实现华丽转身的?从1999年至今的20多年间,莆田市委、市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精神和全流域系统治理的方法,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全流域防洪、生态、文化,推进木兰溪系统治理。
在生态治理方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改良修复河床河滩河岸,建设500多公里长的安全生态水系。实施水系连通、截污收污、清淤清障、生态引水等。打通399条内河与木兰溪互联互通,完善市中心区65平方公里生态绿心保护体系。
在文化景观方面,建设生态亲水设施,沿溪建设多样化绿道323公里,建设木兰陂等十大公园,挖掘复原南北洋河网人文历史,打造了人文荟萃的滨水景观、木兰溪水文化景观。
同时,以东圳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为代表,在全流域构筑四道生态防线。一是构筑流域上游生态保护防线,强化封山育林,治理水土流失;出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 生态流域”双重生态补偿办法。二是构筑生态治理防线,重点解决流域内村落的生活垃圾、污水、畜禽养殖等点源污染和农田果园的农肥农药等面源污染问题,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乡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三是构筑沿河环库周边生态修复防线,实施搬迁工程,退果还林、退田还草,建设生态库滨带。四是构筑生态法治防线,颁布实施《莆田市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维护河湖健康生命。通过3年行动,东圳水库水质已从过去的Ⅲ类提高至Ⅱ类水质标准。木兰溪常年稳定在Ⅲ类水质标准。
如今,木兰溪已成为推动当地经济腾飞的“发展之河”。
让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天蓝、水碧、土净
近年来,莆田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开展六大专项行动,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让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天蓝、水碧、土净。
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加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持续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考核和督查约谈,严格落实应急管控措施,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排放企业,坚决遏制臭氧污染问题。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东圳、外度水库人工湿地保护与生态恢复、库滨带生态修复、涵养林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水源地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排查整治保护区内非法排污口、水产网箱养殖、畜禽养殖等违法行为。
开展小流域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一河一策”,健全入河污染源档案。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安全生态水系,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反弹复建”巡查台账。
开展城乡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重点建设木兰溪流域沿线居民集聚区和排水大户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设施,完成251个行政村污水治理的提升及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造。
开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推进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各产业园区内工业企业的污水接管率达到100%或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利剑斩污·清水蓝天”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一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无证排污、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部门联动执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者。
打造山水人文特色名城
去年,莆田市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95%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居全省前列,受污染耕地、地块安全利用率维持两个100%。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莆田市在资源利用、污染控制、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绿色生产生活、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莆田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提出,到2025年,将建成山水人文特色名城,打造“山海相映、古今交辉、宜居宜业”魅力莆田。
资源利用更高效。完成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争取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下降率按年度完成省下达的“十四五”指标。
污染控制更全面。实施相应主要污染物指标总量控制,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6%,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率达75%,继续保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生态保护更完善。陆海空间开发格局更加优化,陆域保护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稳定在15%以上,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完成省下达指标任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保持在15万亩水平。
环境质量更巩固。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稳定在100%,全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5%,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空气质量年均浓度达二级标准以上的比例达到95%以上。
生产生活更绿色。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美丽宜居生态市建设相适应。
制度改革更深入。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司法保护体系得到全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