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市县两级综合执法中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入驻、统一指挥、综合执法
宜春成立“生态卫士”综合执法中心探索联合执法
今年4月—9月,共破获涉生态领域刑事案件171起,同比增长96.6%
作者:吕卓然 邬乐乐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日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的探索很有意义,变被动为主动,变单打为联合,集中了执法资源,整合了执法力量,提升了执法质效……”今年4月正式成立的江西省宜春市“生态卫士”综合执法中心,经过半年多的运行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从4月到9月,宜春市共破获涉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171起,同比增长96.6%。对此,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徐延彬为宜春市作出了如上批示。
不仅如此,在11月上旬召开的江西省委深改委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专题汇报上,宜春市“生态卫士”综合执法改革项目也得到了充分肯定。
自2018年《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生态环境执法改革的热潮。宜春市的“生态卫士”到底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为何能脱颖而出?
由“问题”引发“探索”
“2019年,宜春市全面完成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可以统一行使与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有关的行政处罚权等职责,改善了以往‘九龙治水’的混乱局面,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从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梁群英口中,记者了解到,虽然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然而,野生动植物、水土、矿产等生态资源保护的执法权依然分别由林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继续行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依然存在力量不足、震慑力不强、发现问题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等问题。
这引起了宜春市生态环境部门的认真思考。宜春市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有知名的生态品牌,更是探索了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如2015年靖安县的“河长制”、2017年宜丰县“生态警察中心”等,既有先天的生态条件,又有改革的丰富经验,那么,要如何运用好这些优势,纵深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
对此,宜春市结合各地在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上的先进经验,认真分析其中的不足之处,对生态执法改革进行了精心设计。
“我们知道,现在全国各地许多地方都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甚至早在2016年,江西省就有了第一支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但是我们想要组建一支合力更强、覆盖面更广的执法队伍。”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曾洪说。
今年以来,宜春市委书记于秀明先后召开专题汇报会、开展专题调研、主持会议(市委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专题审议改革方案,全力推进“生态卫士”综合执法改革。
变“单打”成为“协同”
为破解执法力量不足、分散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宜春市在市、县两级成立综合执法中心,明确市级中心为指挥协调机构,县级中心为联动执法机构,探索推出联合执法模式,有力提升了执法质效。
“我们抽调公安、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集中入驻综合执法中心,统一调遣、统一管理,联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指挥协调、综合研判、综合执法等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专人抓、专人管、管得好。”宜春市综合执法中心有关负责人、宜春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晶说。
据悉,靖安、宜丰综合执法中心已正常运行,实行集中办公、统一调遣、统一管理、统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指挥协调、综合研判、综合执法等工作,一支相对固定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已经建立,有的县级中心入驻部门已达到13个。
同时,宜春市还建立起各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每月会商、每季度联席会议制度,总结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重点协调解决执法中遇到的多发性、跨行业、跨地域的重点问题,查办案件精准度大幅提升,明显达到1+1>2的效果。
“请公安、检察院、生态环境部门到二楼会议室集合,针对宜丰这家有限公司逃避监管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商议,随后到现场进行查看。”前不久,宜春市宜丰县综合执法中心发现情况后发出通知。
通过综合执法中心预警平台,宜丰县接到一家泡塑有限公司环境违法线索。经初步核查,中心立即组织公安、检察院、生态环境局部门对案件进一步开展调查。经研判分析、部署安排,执法人员随即立即前往现场联合调查,发现这家公司涉嫌私设溢流口,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
为固定证据,公安部门直接介入,全过程调查取证仅用时4小时,大大提升了生态环境部门单独办案效率。最终,这家企业依法被处以罚款15万元,行政拘留1人。
为了有效解决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清、重合交叉、推诿扯皮的问题,宜春市综合执法中心对所有接收的案件信息统一管理、精准研判、分类甄别,将案件直接指定安排到具体部门受理,统一办案入口,实行闭环管理。
通过改革,宜春市执法力量得到了集中,各部门之间共享了基础信息,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拳头效应”,案件处置也更加快捷。
据统计,今年,宜春市本级已梳理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突出、常见多发、处置不力的违法犯罪情形68条,并将作为综合执法中心先期处置的执法清单。
变“被动”成为“主动”
“报告中心,我是靖安县水口乡的网格员,我在巡查时发现有人正准备焚烧秸秆,刚刚已严厉制止。”
为着力解决案件线索来源单一的问题,宜春市选聘一批归综合执法中心直接指挥的乡、村两级“生态卫士”,并有效衔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网格员、河(湖)长、林长、路长等队伍,常态化开展实地巡查,收集线索,排查隐患。据悉,自今年4月以来,靖安县55名“生态卫士”已累计巡查发现问题线索68条。
同时,为实现全天候、全域化监管,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建立了综合信息平台,将重点污染源企业探头、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站等在线监控数据或视频全部纳入信息平台,数字城管、林区探头、“雪亮工程”等监控数据和视频全部导入,形成综合应用平台,并开发了自动预警功能,迅速精确发现问题苗头,可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实现了前端有效监管。
据悉,宜丰、靖安县综合信息平台已建成使用,自4月以来,发现环境线索16条,查处了15起企业超标排放行为。
为了能够提前介入案件,最大限度地化解环境违法事件带来的影响,宜春市还依托公安机关点多、线长、面广及反应迅速等优势,由公安民警和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各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进行先期处置。
“以前在办理环境违法涉嫌行政拘留案件时,因部门不同,案件要求有时不一致,很多时间浪费在案件移交上。现在好了,公安部门主动介入,这让案件办理更加顺畅。”宜丰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公安机关主动介入的好处纷纷点赞。
据统计,今年4月—9月,宜春市共办理涉生态领域行政案件513起,破获涉生态领域刑事案件171起,且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未出现一起阻碍执法、妨碍司法的事件。
“现在,‘生态卫士’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已经全面铺开,今年年底,各项工作将全部推进到位,我们将持续巩固改革成果,加快建设一支以相关部门执法力量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生态卫士’队伍,为守护好绿水青山作出更大贡献。”曾洪说。